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
第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湿地保护规划应当根据湿地类型、分布状况、生态功能和水资源、生物多样性状况,明确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总体布局、保护修复重点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确需调整的,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第十四条 湿地实行分级管理。
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自治区级重要湿地,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为一般湿地。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第十五条 国家重要湿地的名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名录及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行政、农牧、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提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报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一般湿地的名录及范围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发布,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湿地名录应当载明湿地名称、行政区域、地理坐标、四至范围、湿地面积、湿地类型、保护方式、主要保护对象、责任主体等事项。
第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在自治区级重要湿地设立保护标志,标明湿地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内容。国家重要湿地保护标志的设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保护标志。
第十七条 下列湿地应当列入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名录:
(一)面积5000公顷以上的单块湿地或者多块具有水文或者生物连通的湿地复合体;
(二)生态系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稀有性或者独特性的自然或者近自然的湿地;
(三)物种丰富,对维护自治区境内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湿地;
(四)国家、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主要繁殖地,鸟类迁徙路线上主要停歇地、越冬地,或者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区域的湿地;
(五)重要河流、湖泊中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或者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水源地等区域的湿地;
(六)有处于自然或者近自然状态的泥炭层分布的泥炭沼泽湿地;
(七)其他具有湿地生态系统典型性、特殊保护意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或者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湿地。
第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咨询机制,为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制定湿地名录、制定相关标准以及湿地利用、修复、占用等提供评估论证等服务。
湿地保护专家包括林业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气象、水文、生态环境、地理信息等领域的专业人员。
第十九条 自治区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确需占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除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防灾减灾项目、重要水利及保护设施项目、湿地保护项目,以及无法避让且符合旗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不得占用自治区级重要湿地。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审批或者核准时,涉及自治区级重要湿地的,应当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一般湿地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所在地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意见。
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必要性、选址选线合理性以及生态保护措施可行性等内容提出意见。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确需临时占用湿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占用湿地期满后一年内,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恢复湿地面积和生态条件。临时占用湿地的审批部门应当对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恢复湿地的情况进行监督。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临时占用湿地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除因防洪、水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蓄滞洪区内的湿地外,经依法批准占用重要湿地的单位,应当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用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没有条件恢复、重建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湿地恢复费。缴纳湿地恢复费的,不再缴纳其他相同性质的恢复费用。
经依法批准占用一般湿地的单位,按照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的要求,根据当地自然条件恢复或者重建与所占用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有关单位恢复、重建湿地。
第二十二条 湿地范围内已有的交通、通信、能源管道、输电线路、水利等基础设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运行和维护,不得擅自扩大规模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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