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3)
16.增强重要金融平台配置全球资源功能。高水平筹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打造成为配置全球金融资源、方便国际投资者深度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功能性平台。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等与境外交易所开展产品授权合作,扩大人民币基准价格在国际主流市场应用。探索上海黄金交易所特定品种交割国际化,设置境外交收库。
17.提升全球资产管理便利化程度。支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企业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合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允许认购境内低风险等级(R2及以下)的货币基金、现金管理类理财、定期存款等短期现金管理产品,根据境外主基金开放特点认购境外现金管理产品。支持QDLP试点企业完成境内资金募集、基金设立后,按照境外主基金需求分批汇兑出境。支持拓展QDLP募资来源,探索募集本币、外币资金。
18.完善各类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能级,迭代升级“丝路e启行”小程序和金融服务功能,促进银企资源整合对接,实现线上引流与线下链接专业服务的无缝结合。推动离岸通、跨境通等离岸贸易服务平台实现与主要贸易地区国际贸易相关单证、港口物流等数据跨境共享交换。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推进机制,合力推动落地。
上海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国资委及金融机构等组成专班,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鼓励在沪金融机构“走出去”。
(二)强化宣传推介,做细做实服务。
开展“百园千企送金融”活动,综合运用网络发布、柜台辅导等多种方式宣传政策。各相关部门、重点区和金融机构明确专人,组织做好服务。建立专家库,组建专业团队,设立示范网点,提供本外币、离在岸、公司个人等一体化服务。
(三)加强法治供给,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金融立法、监管、纠纷解决等机制,支持上海探索离岸金融体系。注重金融与数据、人才、技术等的融合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外汇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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