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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4)(14)
118. 对被诉类似侵权项目所用技术信息的举证责任
【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2909号(“氨法脱硫设备”技术秘密侵权案)
【裁判要旨】权利人已经举证证明被诉侵权人有渠道获取并在特定项目中使用了其技术秘密,且已针对被诉侵权人在其他被诉类似项目中使用的相关技术信息尽力举证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被诉侵权人提交由其控制的项目图纸等技术资料,被诉侵权人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以及行业特点,判令其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119. 技术秘密侵权案件中跳槽人员“撬单”行为的认定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1251号(“废盐蒸发结晶设备”技术秘密侵权案)
【裁判要旨】被诉侵权人在从技术秘密权利人处离职之前便将接触和掌握的技术秘密披露给权利人的竞争对手,随后又跳槽到竞争对手处从事与技术秘密相关工作的,应当作为确定惩罚性赔偿的重要因素。
120. 侵害杂交种亲本技术秘密的赔偿计算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2562号(杂交玉米亲本“W68”技术秘密侵权案)
【裁判要旨】1.侵害杂交种亲本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中,由于亲本通常不在市场上销售,缺乏可参照的市场价格,难以通过其销售价格计算实际损失或者侵权获利。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时,可以综合考虑亲本的育种成本、特征特性、竞争优势、可替代性以及对杂交种市场获益的贡献率等因素。
2.种子行业有关育种成果收益分享的交易习惯可以作为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中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参考。鉴于被诉侵权人并非通过合法、正常的协商交易途径获得受保护品种权的实施许可,在参考上述交易习惯时,可以考虑侵权情节适当提高授权品种收益比例。
121. 一审法庭补充辩论阶段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应予审查
【案号】(2024)最高法知民终557号(“硅烷偶联剂生产工艺”商业秘密侵权案)
【裁判要旨】当事人依据一审法院要求提交补充证据后,一审法院组织当事人对该补充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可以视为一审原庭审程序的延续,当事人在该补充辩论阶段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予审查。
122. 技术秘密侵权案件中维权合理开支的认定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2894号(“石材复合胶”技术秘密侵权案)
【裁判要旨】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中,权利人将基于同一权利客体、针对相同侵权行为和侵权主体在关联刑事程序中支出的律师费等一并作为维权合理开支进行主张的,应当审查相关费用的实际支付情况及其与本案的关联性、支出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等因素,并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支持。
123. 技术秘密侵权通常不适用消除影响民事责任
【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232号(“三聚甲醛工艺”技术秘密侵权案)
【裁判要旨】技术秘密权益是一种财产权益,权利人请求判令侵权人承担消除影响民事责任的,需要对其因侵权行为导致名誉受损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六、计算机软件案件
124. 计算机软件的发行权权利用尽
【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460号(“无线高清视频传输配套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裁判要旨】1.计算机软件必须与特定硬件配套使用的,权利人配套销售硬件及计算机软件,可视为以交付有形载体形式发行软件,可以视情适用发行权权利用尽原则。买受人支付合理对价后,获得相应软件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所有权,有权自己使用或者转让他人使用。权利人对前述软件使用范围、转售等的限制对与其无合同关系的买受人及从该买受人处合法受让软件原件或者复制件的第三人不当然具有约束力。但该买受人或者第三人除为实现合法使用目的外,不得擅自复制软件,亦不得在转让软件原件或者复制件后,再行使用软件复制件。
2.限定软件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主要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得以修改后的软件作为主要交易标的的情形。如果交易的主要标的物为硬件,软件仅为配合硬件使用,因配套使用的硬件交易而使修改后的软件所有权一并发生转移的,一般不需要取得软件著作权人的许可。
125. 网络游戏计算机软件无代码对比时的实质性相似判断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1148号(“游戏盒”软件著作权侵权案)
【裁判要旨】在无法进行软件代码比对时,网络游戏软件实质性相似的判断可以结合游戏软件的用途和特点,从被诉侵权游戏软件与权利软件在标题、简介信息、操作界面、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商业标识等方面的一致性综合分析判断。
126. 约定非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单位的合同条款的解释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144号(“开源绘图”软件著作权权属案)
【裁判要旨】单位和员工之间约定员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一定期限内完成的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单位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综合考量合同目的、作品与员工工作任务的关系、行业惯例、单位为作品支付的对价等因素,合理解释相关合同条款的含义,避免出现单位与员工之间利益失衡,损害员工创作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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