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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4)(16)
【裁判要旨】在单一买方的交易关系中,认定卖方是否在相关商品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除市场份额外,还应当结合买方议价能力、市场进入难度、替代商品可获得性等因素综合判断,原则上不能仅凭卖方在相关商品市场中的市场份额超过二分之一即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35. 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交易时不构成拒绝交易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383号(“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裁判要旨】因历史、政策、技术因素等客观情势变更,导致提供中间服务的相关市场已日趋自然消亡,该市场的经营者在与提供中间服务的相对人的合作期届满后不再续约,而是直接向终端消费者提供有关服务的,该行为一般不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拒绝交易行为。
136. 价格歧视行为的认定
【案号】(2021)最高法知民终1069号(“供热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裁判要旨】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价格歧视的差别待遇行为,不能仅根据该经营者与各交易相对人的交易价格绝对值存在差异进行判断,而应整体评估该经营者与各交易相对人的交易价格是否建立在相同定价规则之上,并考量某一特定交易相对人与其他交易相对人相比,在交易安全、交易成本、规模和能力、信用状况、所处交易环节、交易持续时间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交易的实质性差异。
137. 经营者因搭售行为所受损失的计算
【案号】(2023)最高法知民终1547号(“天然气公司”捆绑交易案)
【裁判要旨】经营者因被诉垄断行为人实施的搭售行为无法与交易相对人最终完成相关交易,导致合同解除,已经交付并安装的产品被拆除、退回的,在确定该经营者的损失时,应当考虑如被诉垄断行为不发生时合同的履行利益、涉案商品因二次销售导致价格下降等因素。
138. 垄断案件中重复起诉的认定
【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416号(“医疗信息服务公司”横向垄断协议案)
【裁判要旨】判断垄断纠纷案件是否构成重复起诉时,不能因前诉并非垄断纠纷案由而直接认定不构成重复起诉,而应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前诉与后诉是否基于同一事项而提起、前诉与后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是否相同以及诉讼请求不同的情况下后诉的诉讼请求是否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等具体情况分析认定。
139. 基于合同履行而产生的垄断民事纠纷的管辖
【案号】(2024)最高法知民终748号(“蔬菜批发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裁判要旨】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不能排除人民法院对合同履行中所产生的垄断民事纠纷的管辖。基于合同履行而产生的垄断民事纠纷,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确认合同无效以及请求合同相对方承担合同解除或者无效后的法律责任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确定垄断民事纠纷管辖法院。
八、程序性案件
140. 专利行政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和处理
【案号】(2023)最高法知行终547号(“公章模具”实用新型专利行政裁决案)
【裁判要旨】1.专利行政裁决机关在作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行政裁决之前,应当保证当事人对裁决所依据的证据和事实有申辩的机会。专利行政裁决机关对其依职权调查取得的证据未组织当事人质证即作为定案依据,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2.正当程序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行政行为结果的正确不能挽救其违反法定程序的程序错误,即使被诉行政裁决对专利的侵权认定和处理结论并无不当,该被诉行政裁决亦可依法予以撤销。
141. 反禁诉(执)令的颁发条件
【案号】(2024)最高法知民终914、915号(涉“Wi-Fi6”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
【裁判要旨】标准实施者针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中国法院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向域外法院申请禁诉(执)令,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就此向审理专利侵权诉讼的中国法院提出反禁诉(执)令申请后,人民法院经初步审查,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许可谈判中履行了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承诺,而标准实施者在许可谈判过程中具有明显过错并意图不当妨碍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在中国法院行使推进案件审理和裁判执行的正当程序权利的,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提出的反禁诉(执)令申请,依法可予准许。
142. 专利诉前行为保全申请的审查判断
【案号】(2024)最高法知民复1号(“扫地机器人”发明专利侵权行为保全复议案)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审查诉前行为保全申请,首先应当审查该申请是否满足“情况紧急”的前提条件。“情况紧急”通常是指不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将足以导致申请人的权利灭失、权利价值骤减、人身权利及时效性较强场合下的权利即将受到侵害等无法挽回的利益损害等情形。
143. 审查行为保全申请时不可弥补的损害的考量因素
【案号】(2024)最高法知民复3号(涉“射频芯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行为保全复议案)
【裁判要旨】审查行为保全申请时,关于不可弥补的损害的判断,可以考虑市场抢占、价格侵蚀等通常难以简单通过赔偿经济损失得到完全弥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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