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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
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7号)



《承德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经2024年12月18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25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承德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

(2024年12月18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5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民宿与康养

第四章 农文旅融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乡村旅游资源,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河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基础和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乡村旅游,是指利用乡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乡村产业,依托村镇、山水、林草、田园风光、非遗工坊等特色载体开展的游览、度假、休闲、康养、研学、体验等活动。

第三条 乡村旅游发展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驱动、产业融合、统筹推进、突出特色,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旅游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旅游发展工作,做好资源的保护利用、产业发展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旅游和文化主管部门负责乡村旅游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加强对乡村旅游行业组织的支持和指导。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公安、消防救援、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林草、水务、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乡村旅游相关工作。

第六条 乡村旅游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会员的管理,积极参与乡村旅游的标准制定、服务评价、产品推介等活动,开展法治和诚信宣传教育,引导会员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结合乡村旅游建设特色专业,培养实用型乡村旅游专业人才,开展乡村旅游产学研活动。

第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群团组织等应当加强对乡村旅游的宣传推介,扩大乡村旅游的影响力,打造承德乡村旅游品牌。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和发展状况调查,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并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新建、改建、扩建乡村旅游项目应当符合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要求。

第十条 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当遵循保护与开发并重、创意与策划在先、个性与特色兼具的原则,突出本市自然资源、产业特色、民族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和历史人文特征。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本行政区域内的全国、省、市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发展,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道路、通信、水电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散中心、服务驿站、加油站、厕所、停车场、公交车、充电桩、公共消防设施、指示标识等乡村旅游配套服务及设施。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动乡村旅游数字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加快推动乡村旅游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上预订、支付、交流等功能,推动乡村旅游智慧化。

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自主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建设乡村旅游设施和开发乡村旅游项目。

拓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章 民宿与康养

第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民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民宿经营管理需要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第十五条 乡村民宿发展应当坚持特色化、个性化和差异化,突出地域文化,将自然景观、生态资源、生产生活和当地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融入民宿设计,满足游客多元化、体验式需求。

第十六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重点培育有区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乡村民宿品牌。以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金山岭长城、塞罕坝——御道口、京北第一草原、雾灵山——兴隆山、七家——茅荆坝、蟠龙湖、辽河源、唐家湾等景区为依托,发展民宿产业带、民宿群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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