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39)

石明海(土族) 临夏州积石山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副所长,中级工

刘学法 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川特勤站站长

黄建平 兰州大学西部生态安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教授

张建平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党总支书记、所长,研究员

郑三君 甘肃省测绘工程院生产技术科科长,高级工程师

宁晓黎(女)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

马琼(女)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冶金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正高级工程师

张永胜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党委委员,研究员

谢萍(女) 甘肃省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主任医师、高级工



青海省(34名)

全国劳动模范

张福生 西宁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调度指挥中心城南调度分中心五队2路驾驶员

高文兰(女) 圣源地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染纱部经理、工会主席

韩玉龙(回族) 海东市化隆县巴燕镇庙尔沟村拉面从业人员,高级技师

吴永 格尔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调度中心班长,助理工程师、技师

乌云白力格(女,蒙古族) 海西州都兰县巴隆乡司机之家员工

茹永杰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煤沟煤矿班长

关却才让(藏族) 贵南县鲁仓煨桑物加工厂厂长

朱发山(土族) 海北州门源县阴田乡大沟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完玛卡着(女,藏族) 黄南州泽库县宁秀镇智格日村牧民

娘本(土族) 黄南州热贡画院院长,农民工艺美术师

当增加(藏族)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尖扎县分公司揽投员

南江(藏族) 玉树州杂多县昂赛乡生态管护站员工

多杰卓玛(女,藏族) 玛沁闹日岗多有限公司员工

陆逞赢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组二级资深技术专家、自控信息组组长,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

任清华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电解厂生产二部主管,工程师

王宇 国家能源集团青海电力有限公司玛尔挡分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高级工

魏成存 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海省机场建设指挥部党委委员、副总指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

余建昌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分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副主任,工程师、中级工

王庆岭(藏族)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大清项目办主任,高级工程师

斯朗旺扎(藏族)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机务段运用一车间指导司机,技师

葛军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市分公司长途驾驶员

吴正银 中国石油青海油田井下作业公司员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技能专家、首席技师

吴嘉楠(女)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运维检修部变电运维管理专责,工程师、高级技师

全国先进工作者

李卓玛(女,土族) 海东市互助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

孙新建 青海大学教师,教授

陈礴 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冠心病一科主任,主任医师

高君(女,蒙古族) 青海省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李若曼(女) 青海省社会保险服务局三级调研员

爱帕扎西才仁(藏族) 青海省玉树公路总段杂多公路段驾驶员,中级工

包玉芬(女,回族) 国家税务总局门源县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

甘斌 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工程地质调查分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庾汉成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管理部部长,教授、高级技师

罗增海 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

巴才洛(藏族) 格尔木市消防救援支队盐桥南路特勤站站长助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34名)

全国劳动模范

杨彦锋(女)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驾驶员

谭勇 宁夏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枸杞饮料加工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张文彦 宁夏廷远活性炭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

王学朋 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陈兵(土家族) 宁夏天利丰能源利用有限公司低温试验中心副主任、技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虎博 宁夏福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店长、行政总厨,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

陈鹏程(土家族)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气化二厂副厂长,工程师

妥玉英(女,回族) 宁夏金昱元能源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科树脂分析班班长,初级工

王东新 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稀有金属特种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高级工程师

叶大鹏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超高压公司输电运检中心带电作业班班长,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

雒瑞银(回族) 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部部长,工程师

王保国(回族) 宁夏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厂厂长,助理工程师、中级工

总共43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