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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2)

六、形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良好生态

(九)规范业务经营行为。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特点找准经营定位,探索可持续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避免无序竞争,形成差异化的良性供给格局。加强小微企业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关注重点业务风险状况,做实贷款风险分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倾斜核销资源。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监控和定期排查,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各级派出机构要督促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各项监管制度,规范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做好风险监测分析,平衡好风险防范和风险容忍的关系,继续做好数据抽查核实,真实反映金融服务效果。

(十)增强协同发展效能。各级派出机构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同联动,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量政策,形成助企帮扶政策合力。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推动提升数据质量,指导金融机构有效对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深化科技运用,探索整合内外部数据,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的分析研判,关注金融服务对企业后续经营的作用。用好监管评价工具,推动辖内金融机构以服务小微企业作为引擎,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派出机构、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加强宣传推广,用可感可知的具体案例提升公众知晓度,营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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