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
俄方重申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俄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坚定支持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国家统一所采取的举措。
中方支持俄方维护本国安全稳定、发展繁荣、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俄罗斯内政。
双方将以元首外交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继续保持密切高层交往,保障政府、立法机构及党际间交往机制高水平运行。
双方重申,中俄两军保持紧密关系具有特殊意义,有助于两国更加有力捍卫主权和国家利益、有效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威胁与挑战。双方将继续加强军事军技合作,造福中俄两国人民,维护全球和地区安全。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军事互信与协作,扩大联合军事演习活动规模和范围,定期组织海上、空中联合巡航,加强双边及多边框架下交流合作,推动中俄军事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中方重视并精心维护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苏军烈士纪念设施,俄方对此高度评价。双方强调,修缮维护二战牺牲烈士纪念设施具有重要意义,将继续在搜寻烈士和失踪人员遗骸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等方面开展合作。
三
中俄互为重要贸易伙伴,双方高度评价近年来两国经济关系取得的长足发展,一致认为双边互利合作为改善两国人民福祉作出了积极贡献。双方坚定捍卫自主发展双边经贸伙伴关系的权利。为进一步推动双边互利合作,双方商定:
——通过提升高科技产品比重,发展电子商务创新模式,相互供应基础材料、矿产资源和农产品等,推动双边贸易平稳发展,优化贸易结构。
——深化投资合作,根据新版《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和2025年5月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提高合作水平,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持续巩固全面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支持经营主体实施石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民用核能、煤炭、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合作项目,维护相关跨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营,促进能源运输畅通。
——提升金融合作水平,拓展银行间往来,加强本币结算,深化保险、信用评级机构和证券领域合作。
——完善中俄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客货运输效率、口岸查验效率和通关能力,挖掘两国过境运输潜力,保障中俄跨境交通走廊无障碍运行,加强北极航道互利合作。
——加强工业合作,拓展技术创新领域合作,巩固产业链。
——深挖科技合作潜力,在创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领域拓展新的合作方向,定期开展联合科技项目遴选,实施科研项目,支持新的科技合作模式。
——全面深化中俄经贸、海关、农业、运输、财金、工业、环保、航天和卫星导航、核能、城市建设、卫生健康、信息和通信技术等各领域务实合作,切实保障双边合作在2030年前实现提质升级。
四
双方支持文化和文明多样性,认为独特性是多极化世界的基础,尊重各国和各国人民的独特价值观体系。
双方致力于公正、公平、开放、包容的国际人文合作,坚决反对将人文合作政治化,反对采取歧视性、排他性手段,反对通过输出有害思想和错误观念,动摇他国文化主权根基。
为防止两国人民抗击日本军国主义和纳粹德国的功勋被遗忘,中俄将继续抵制任何误导青少年的企图。为保护传统道德价值、正确史观和文化认同,不断传承道德准则,赓续两国人民的友好传统,增进相互理解,双方商定:
——加强教育合作,完善合作法律基础,进一步扩大普通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等领域以及两国高校间合作,加强在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平台框架内有关合作,扩大互派留学生规模,推进在俄中文教学和在华俄文教学。继续支持两国一流高校制定实施联合教学计划和科研攻关。支持中俄同类大学联盟发展,共同开展学术交流,举办科研会议等科学教育领域活动。
——支持中俄媒体机构围绕两国友好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等进行客观公正报道,深化两国媒体领域政策对话、联合制作、交流视听内容、新技术应用、人才培养、举办大型媒体论坛等方面合作,在全球媒体空间阐释共同对外立场,在世界和地区媒体组织框架内相互协作。双方愿共同努力,加强对记者的保护力度,保障公民获得准确信息的权利。
——支持两国档案部门开展合作,打击一切试图篡改历史、抹除两国人民抗击日本军国主义和德国法西斯主义功绩的图谋。
——继续高水平举办2024-2025年“中俄文化年”框架下活动,深化双方在文艺演出、互办展览、图书馆、艺术教育和创意产业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支持举办图书馆论坛、文化节、莫斯科“欢乐春节”以及中俄文化大集等活动,支持在北京举办“莫斯科节”系列活动。鼓励双方代表参加“国际流行歌曲大赛”等对方倡议的国际音乐比赛。进一步密切地方交往,更好发挥两国在对方国家设立的文化中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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