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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5)

  双方重申愿继续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机制中加强建设性合作,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团结全球南方国家,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双方高度重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改革。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在二十国集团中的建设性合作,重申愿继续推动提升二十国集团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的作用,共同推进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将基于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应对全球金融经济挑战,推动国际秩序在经济、社会和生态三重维度上朝着更加公正、平衡、合理方向发展。双方将大力支持南非作为二十国集团2025年轮值主席国工作。

  俄方支持中国主办2026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会议。双方将继续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框架下开展紧密的互利合作,推动全面平衡落实布特拉加亚愿景,共同构建亚太共同体,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支持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打造自由、开放、包容、非歧视性、可预测的贸易投资环境;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互联互通、数字经济等各领域务实合作,应对迫切的经济社会挑战。

  鉴于深化欧亚地区经济一体化与相关体系协作的重要性,双方将继续推动落实2018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适时开展协定升级工作,加强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贸易便利化,共同致力于共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和“大欧亚伙伴关系”建设并行不悖、协调发展,加强欧亚经济联盟、上海合作组织和东盟等区域组织间对话。

  八

  双方重申致力于维护和加强全球战略稳定,携手应对相关领域挑战和威胁,主张通盘考虑影响全球战略稳定的一切重要因素。

  双方指出个别核武器国家采取一系列消极举措,破坏全球战略稳定,加剧军备竞赛,抬高冲突风险,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敦促有关国家摒弃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通过平等对话和相互尊重的磋商解决关切,加强互信,避免危险误判,放弃采取带有战略风险的举措。

  双方指出当前亟待消除的战略风险之一,是某些核武器国家在其他核武器国家周边敏感地区实施军事联盟扩张,进行武力施压或实施威胁他国根本安全利益的敌对行为。双方谴责某些核武器国家发展不受限制的全球多层次反导系统,在境外部署针对其他核武器国家的陆基中短程导弹,推进极具破坏性的所谓“延伸威慑”和“核共享”安排,损害地区稳定与全球安全。双方反对针对核武器国家推高紧张局势和战略风险的各类挑衅行径。

  双方重申恪守2022年1月3日发表的《五个核武器国家领导人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呼吁声明参加国采取实际行动履行相应承诺。

  双方重申反对个别国家将外空界定并用于“作战疆域”,倡导各国作出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政治承诺,主张在中俄《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草案基础上尽快启动多边谈判,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制定具有国际法约束力的文书。

  双方重申军备控制是加强国际安全与稳定的重要手段,相关破坏性举措将阻碍军备控制领域的努力。双方致力于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支持联合国及其相关多边机制在军控进程中发挥中心作用。

  双方将继续致力于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书权威,推动落实联合国大会“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决议。

  双方重申2015年5月8日政府间协议确定的关于保障国际信息安全的共同立场。反对个别国家企图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优势攫取自身地缘政治利益并制造国际安全威胁,指出信息和通信技术应被用于和平目的。双方致力于在《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基础上就国际信息安全问题加强双多边务实合作。

  双方欢迎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是信息安全领域首部普遍性国际公约。中俄双方计划成为首批签署《公约》的国家,并呼吁整个国际社会效仿两国做法,支持《公约》尽快生效并启动相关成员国合作机制,有效打击信息和通信技术犯罪。双方将积极参与《公约》关于定罪等问题的附加议定书谈判,不断推动完善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机制。

  为打造国际信息安全制度和开放、安全、稳定、可及、和平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环境,双方支持在现有国家行为准则基础上,在联合国讨论并制定各国普遍参与的新的国际法律文书。欢迎在联合国框架内启动国际信息安全未来常设机制,详细讨论包括数据安全、供应链稳定等新问题的未来信息安全领域具有国际法效力法律文书的职能和范畴。

  双方在遵守相关法律前提下,共同致力于保障各国互联网体系功能完整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坚决反对利用低轨网络通信卫星系统干涉他国内政。

  双方重申将在联合国、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地区平台进一步加强合作和协调立场,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跨国有组织犯罪、非法贩毒、运用新技术犯罪等重大全球安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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