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2)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二)佐证材料纸质件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妥善留存备查,无需报送我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我部将按照《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下同)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最终形成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附件:1.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wps
2.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3.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wps
4.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wps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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