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五大行动”实施方案(3)
30.强化与民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定期开展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活动,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诉求问题。
31.依托国家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畅通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含96885营商环境专线)、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江西营商全媒体、“赣问”等政企纠纷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诉求问题快速协调处理机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大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健全长效治理,防止新增拖欠账款问题。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制,推广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32.打造为企服务综合平台,依托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为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综合服务。进一步提高惠企政策的覆盖面、普惠性、精准度,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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