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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

(2025年5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应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健康第一、提升能力、系统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 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校协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注重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五育相融合,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

(一)坚持立德树人,发挥英雄模范、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作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将德育融入学生成长各环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保证体育、艺术等课程时间,克服重分数轻素质、重学业轻健康等倾向,减轻学生学业压力,缓解学生心理焦虑;

(三)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和技能,保障学生体育运动时间,改善学生体育锻炼条件;

(四)挖掘和运用美育资源,开展艺术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的美育实践活动;

(五)拓宽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推动学生养成劳动习惯和掌握基本劳动技能。

第五条 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一)注重严慈并济、平等交流、躬身垂范、相互促进,营造文明和睦的家庭环境;

(二)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组织的活动;

(三)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理性确定学生成长预期,保障学生休息时间,合理安排体育锻炼、文艺活动,引导学生参加家务劳动、社会实践;

(四)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状况,加强亲情陪伴,尊重和维护学生人格尊严,不得实施殴打、恐吓、侮辱、谩骂、贬损等家庭暴力;

(五)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使用网络的时间,防范未成年学生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配合学校禁止或者限制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内使用除教学必需外的智能终端产品,预防和干预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游戏等行为;

(六)注意观察学生言行举止,发现其心理、行为异常的,及时加强交流,必要时引导其向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机构、心理援助热线等寻求帮助;

(七)发现学生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或者精神障碍的,应当帮助其及时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就诊,履行监护责任,做好看护管理,不得阻拦学生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就诊;

(八)自身出现心理问题时,及时进行自我调适、接受心理咨询,或者到专业医疗机构就诊。

留守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加强与被监护人所在学校的沟通;与被监护人至少每周联系交流一次,每年安排适当时间进行陪伴,了解其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给予亲情关爱。

第六条 学校应当完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引导教师教书育人并重,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展教职员工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关心教职员工心理健康状况,对不适宜继续从事相应岗位的教职员工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学校应当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建立健全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年级组长、班主任、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为主体,学科教师、医务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机制,推进全员心理育人。

中小学校的班主任应当关心爱护、平等对待班级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等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第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开设适应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采取团体辅导、心理训练、情境体验、角色扮演等教学形式,系统开展学生自我认知、人际交往、情绪调适、生涯规划、社会适应等方面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

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专门学校应当根据在校学生的心理发展需要,安排符合其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高等学校应当面向新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和辅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第八条 学校应当重点关注留守、流动、残疾、遭遇欺凌、家庭变故等在校学生以及因违法犯罪被依法处罚的未成年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关爱服务;在中考、高考等重要考试前后以及开学初、寒暑假前、临近毕业期间等特殊时段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开展专题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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