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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的典型案例》的通知(6)

(二)强化有效监督评估,科学规范社会调查服务。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指导案件办理时发现的问题以及对全市未检案件社会调查报告的梳理分析,发现社会调查启动时间、服务流程、风险因素研判归集、督导与评估等方面还有待完善,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共同细化社会调查服务项目,改进服务督导与质量管理,以优质服务更好辅助检察办案。一是推动标准化建设。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社会调查受理、分派、办理、结案各环节服务程序和要求,制定《社会调查服务工作流程》《个案管理制度》和《服务意见反馈制度》等制度规范。二是量化风险因素评估指标。明确社会调查收集的必要信息和辅助信息,运用“行为评估量表”“家庭环境量表”和“家庭功能评定量表”进行182个项目的打分测评,将量化评估结果与涉罪情节、风险等级结合,对服务对象采取分级分类的后续调查。三是加强督导与管理。检察机关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人才库”,开展同堂培训、专题讲座等,定期召开社会调查服务评估会,抽查评查个案社会调查报告,提升社会调查服务专业水平。

(三)全链条引入社会化服务,提升预防治理效果。柳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建立柳州市全链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方案》,引入司法社工参与到辅助未成年人司法办案各环节,提供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社区矫正等服务。依托数字管理系统,自动检测监督社会工作服务个案记录和情况,智能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司法社工团队管理。方案实施以来,司法社工为司法办案提供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共开展1761件家事回访,为337人提供社会调查服务、为204人提供合适成年人服务、为270人提供观护帮教服务。近年来,柳州市未成年人犯罪呈持续下降趋势。

三、典型意义

社会调查是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作案的主观、客观原因,为涉罪个体司法处遇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检察机关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社会调查,多维度调查未成年人犯罪诱因,动态跟进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情况,从而实现对症下药,为后续精准帮教矫治、家庭教育指导乃至畅通回归社会通道打下坚实基础,让案件办理更有“温度”。同时,检察机关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完善社会调查流程、服务标准、服务制度等,助力构建高质量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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