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
2025年是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决战之年。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紧扣《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目标任务,按照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和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进机制会议的总体部署要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推动新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实现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一大批主攻硬科技、掌握好专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专利产业化内涵式成长,专利密集型产品加速涌现,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加快提升,在总结固化行之有效经验基础上,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形成一系列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质量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
(一)从供需两端发力深入推进转化对接活动。各地要进一步组织引导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等,有效利用专利盘活系统开展数据分析与线上供需对接。高校、科研机构要对专利盘活系统中企业提出的需求及时反馈,积极促成转化合作。要加大需求端发力,组织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领域调研收集本地中小企业技术需求,挖掘分析符合企业需求的存量专利及其科研团队。指导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龙头企业等,挖掘分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术需求,依托专利盘活系统筛选匹配对应的专利和高校、科研机构,组织专场对接活动。要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等重要专项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转化对接。
(二)重点推进校企双方评价一致的高价值专利快速转化。各地要以高校院所自评和企业评价共同认可的可转化高价值专利为重点,结合本地区投资、招商等重点任务,组织引导相关企业,优选一批可转化高价值专利作为专利产业化重点项目,优先匹配政策、资金和服务等资源,予以重点推介和支持。要有效发挥专利导航的辅助决策作用,充分利用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等平台资源,提高产业化项目实施效率和成功率。
(三)探索利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各地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工具进行转化对接。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根据当地需求从存量专利盘活系统中,有序获取相关产业的可转化专利数据,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工具,开展专利技术解析、应用场景挖掘和企业技术需求数据分析,构建丰富多样的应用场景,实现高效精准匹配。
二、以专利产业化助力提升中小企业和重点产业竞争优势
(四)加快培育一批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向金融机构、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基金、公共服务机构、龙头企业等集中推送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名单,组织实施技术需求对接、产业化配套服务、投融资扶持等重点培育举措,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吸纳具有“独门绝技”专利技术的入库企业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进入产业链供应链,加强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加大对入库企业专利产业化成长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入库企业通过专利产业化,实现规模效益显著提升、形成专利密集型产品,成为“小巨人”或者单项冠军,或者加快上市融资进程等,达到样板企业培育标准,实现快速成长目标。
(五)有力推动专利密集型产品量质齐升。加快推动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标准完善升级,强化相关政策支持。各地要以科技型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专利产品备案质量和数量;强化商标品牌与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协同联动,加大展览展销、线上线下推介力度,促进专利价值在产品端充分显现,引导更多企业将硬科技转化为好产品,打造成好品牌。
(六)加快产业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机制建设。组织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在联合科技攻关和产业化合作中合理约定知识产权权利义务、权益归属和分配规则,共同培育运营高价值专利,形成信息共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协作范式。分级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认定工作,高标准布局建设一批统筹集聚产业链资源、服务专利产业化的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建设重点领域高质量专利池,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国际化原则,实现可持续运行。
三、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
(七)梳理盘点涉及专利的各类政策。各地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考核、评价、资助等三种类型,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设定的专利相关指标考核政策,相关部门出台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评价类政策,以及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台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等,进行全面梳理盘点。县市和园区的政策梳理,由各地统筹部署推进。要同步推动政策调整优化工作,将专利质量相关指标、专利产业化情况、专利对主营业务的贡献度等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内容,不得将专利数量作为唯一评价因素。对于地方在清理政策中有困难的,或者超出职责范围的政策清理工作,请及时报送上级部门研究或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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