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2)
  四、提升服务水平,践行“高效办成一件事”
  (十)强化许可服务数字赋能。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资信系统智慧监管功能,实现对各类许可申请关键信息的自动核对和筛查预警;进一步拓展相关行政信息归集渠道,扩大许可数据共享范围;全面推广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方便企业群众“亮证、用证、验证”;加大对许可信息数据的安全保护力度,全面提升资质许可管理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十一)推进许可服务提质增效。各派出机构要严格按照许可流程、审查标准、服务规范等标准化制度,确保全国范围内各类资质许可业务无差别、同标准、高效率“一网通办”;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意识,重点为大型风光基地、跨区域特高压输变电线路、系统支撑性电源等重大项目,提供一站式“快优通道”许可办理服务,最大限度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水准,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五、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工作落实
  (十二)健全协调机制。国家能源局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在政策对接、信息共享、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各派出机构要健全完善与辖区内省级电力主管部门、有关电力企业及电力用户间的联系协同机制,涉及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及变更、延续、注销等行政许可决定,应及时抄送辖区省级电力主管部门。
  (十三)压实工作职责。国家能源局加强对资质许可管理的工作指导和效能评估,统筹推进重点事项,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各派出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辖区资质许可管理,依法依规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省级电力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做好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工作,配合开展供电营业区划分调整、电力市场准入协同监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工作。各类持证企业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资质许可管理各项制度要求,共同维护电力市场准入秩序。
  (十四)加强工作监督。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机构资质许可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健全完善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和许可审查工作依法合规情况抽查机制。各派出机构要切实加强辖区资质许可管理的日常行政监督,在受理、审查、决定等各环节,严格做到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全程留痕,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
国家能源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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