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3)
4.承诺审批时限:20 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审批结果名称:古树名木移植行政许可决定书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有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因工程需要或施工方案调整,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前30 日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移出地、移入地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移植古树名木应当就近实施。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省级林草部门、设区的市级林草部门、县级林草部门
十五、备注
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000164229002】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古树名木移植审批【000164229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000164229002】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 1 )古树名木移植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新 办【00016422900201】
( 2 ) 古 树 名 木 移 植 审 批 ( 设 区 的 市 级 权 限 ) 延 续【00016422900202】
4.设定依据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5.实施依据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6.监管依据
(1)《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7.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8.审批层级:设区的市级
9.行使层级:市级/隶属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设区的市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古树名木移植审批
15.要素统一情况:部分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资源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涉及最高实行二级保护的古树;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涉及最高实行二级保护的古树。
(2)建设项目选址已通过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3)取得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4)编制的移植和养护方案科学合理、要素齐全。
(5)征得古树名木权属单位(个人)同意(涉及权属为集体或个人)。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古树名木原则上实行原地保护,不得移植。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移植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移植和养护方案,按照— 14 —涉及古树名木的最高保护等级,经认定该古树名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一)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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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