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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2)

(八)强化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干部轮训,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科级及以上干部轮训工作,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科级以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轮训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从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要推动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提高领导干部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要依托本地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对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注重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探索创新培训手段,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培训质量。

(九)加强宣传引导。要用足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向公众宣传普及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通过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商户等活动,让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扩大先进典型的社会影响力,倡树队伍形象、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着力强化城市管理执法监督

(十)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强化层级监督和内部约束。县级以上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综合运用统计分析、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等方式,提升执法监督科学性、准确性、导向性。区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下沉乡镇(街道)城市管理执法事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一)拓宽监督渠道。探索通过设立公众开放日、聘请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员等方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等对城市管理执法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监督线索的汇集统筹,建立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络媒体等监督渠道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建立群众意见反馈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

(十二)整治存在问题。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要针对城市管理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梳理问题清单,常态化开展整治和监督。对整治和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通过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及时纠正、处理,对涉嫌乱罚款、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全面推进本地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我部将加强调研指导,对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的地区予以表扬,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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