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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2)
第十八条 期货公司不得将交易信息系统与客户的技术系统部署于同一物理设备,不得将交易信息系统的管理权限开放给客户,不得将客户的技术系统直接接入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
程序化交易者不得利用系统对接非法经营期货业务,不得招揽交易者或者处理第三方交易指令,不得转让、出借自身技术系统或者为第三方提供系统外部接入。
第四章 主机托管和席位管理
第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主机托管信息报告制度和交易席位管理制度。
期货交易所提供主机托管服务和分配交易席位,应当遵循安全、公平、合理原则。
期货交易所应当定期核查期货公司、程序化交易者使用主机托管资源和交易席位情况,发现未按规定使用的,按照业务规则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主机托管资源管理制度,合理使用主机托管资源,保障交易公平,并按规定向期货交易所报告程序化交易客户使用主机托管资源的情况。
对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技术系统出现重大技术故障或者违反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的程序化交易客户,期货公司不得向其提供主机托管服务。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交易席位管理制度,公平分配交易席位,并按规定向期货交易所报告程序化交易客户使用交易席位的情况。
第五章 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
第二十二条 从事程序化交易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程序化交易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制度。
上述组织中负责合规和风险管理的责任人员应当对程序化交易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不得兼任与前述职责存在利益冲突的职务。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程序化交易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制度。
期货公司应当加强对客户程序化交易行为的监控,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定进行程序化交易委托指令审核,及时识别、管理异常交易行为,并配合期货交易所采取相关措施。
首席风险官应当对期货公司程序化交易相关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四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程序化交易风险监测、预防预警、应急处置等制度,保障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第二十五条 期货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对下列可能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测监控:
(一)短时间内报单、撤单的笔数、频率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日内报单、撤单的笔数达到一定标准;
(二)短时间内报单、撤单的笔数和报撤单成交比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日内报单、撤单的笔数和报撤单成交比达到一定标准;
(三)短时间内大笔、连续或者密集报单,成交达到一定标准,且期货交易价格或者交易量出现明显异常;
(四)期货交易所认为需要重点监测监控的其他情形。
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具体标准由期货交易所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期货交易所对高频交易实行重点管理,密切监测监控高频交易行为变化,及时评估市场影响。
期货交易所可以建立报撤单收费、交易限额等制度,并适时调整报撤单收费标准、交易限额标准等。
期货交易所可以对高频交易手续费实施差异化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按照职责对程序化交易进行监测监控,对跨交易所跨市场程序化交易风险予以重点监测监控。
第二十八条 交易者从事程序化交易,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重大技术故障、重大人为差错等突发事件,可能引发期货价格或者市场重大异常波动的,应当立即采取暂停交易、撤销委托等措施。出现上述情形的,期货公司客户应当及时向其委托的期货公司报告,直接进入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非期货公司会员等应当及时向期货交易所报告。
期货公司发现客户出现前款情形的,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定和委托协议约定,立即采取暂停接受其委托、撤销相关报单等措施,并及时向期货交易所、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出现本条第一款情形,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的,期货交易所可以依法采取暂停交易、调整开市收市时间、取消交易等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期货交易所依法建立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方式、核查要求等。
第三十条 程序化交易相关机构和个人违反有关规定的,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按照业务规则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第三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法对程序化交易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检查,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展调查,被检查、调查的程序化交易相关机构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条 程序化交易相关机构和个人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照《期货和衍生品法》等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从事程序化交易,构成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依照《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处罚;构成操纵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依照《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等处罚。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依照《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五十条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期货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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