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
(十二)优化品种试验方案。围绕大面积单产提升需求,完善国家和省级审定品种试验方案,分区域逐步提高玉米、大豆等作物品种试验种植密度,优化试验小区面积、株行数和栽培技术等田间设计,强化病虫害、抗逆性等鉴定指标要求,适时更新对照品种。
(十三)完善品种审定标准。突出生产需求导向,修订完善国家级和省级品种审定标准,合理设定品种产量、品质、DNA指纹位点差异性指标等要求,提高耐高低温、病虫害等抗性要求。
(十四)健全部省协同审定管理机制。强化省级品种审定监督指导,保持国家和省级品种审定标准紧密衔接,做到国家与省级品种试验审定一把尺、一盘棋。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省际审查尺度和品种试验要求,严格引种备案管理,严防同质化修饰性品种跨省引种。
五、健全品种跟踪评价和撤销退出机制
(十五)开展品种展示评价。依托国家和省级品种展示示范平台,分作物、分区域开展品种展示,做好品种跟踪评价,及时筛选出苗头性优良品种,发现品种存在的生产风险。
(十六)加强优良品种推介。定期编制印发国家优良品种推广目录,分类遴选一批骨干型、成长型、苗头型和特专型优良品种,同步推介当年农作物主导品种。指导各地立足实际发布一批优良品种,举办看禾选种和现场观摩活动,指导农民科学选种用种。
(十七)加大品种撤销退出力度。制定品种撤销退出规范,全面梳理品种审定和推广应用情况,以存在明显缺陷或生产风险、审定10年以上没有推广面积的品种为重点,依法撤销品种,让品种审定“有进有出”成为常态。
六、加强品种知识产权保护
(十八)贯彻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加快修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和复审规定等配套规章。开展条例进企业、进院校、进展会、进基地活动,做好普法宣传解读,营造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十九)加快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发布首批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明确实施作物范围。制定实质性派生品种判定指南,分作物研制完善鉴定技术标准,确定一批鉴定机构,组建咨询专家库,强化技术支撑。
(二十)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快实施以“一品种、一名称、一标样、一指纹”为核心的品种“身份证”制度,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重拳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定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治,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营造保护创新、激励创新良好环境。
七、强化组织保障
农业农村部从2025年起开展加强品种全链条管理专项行动,强化部省联动、部门协同,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并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作为种业振兴任务落实重要内容,推动纳入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范围,力争用3年时间在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品种管理和推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清单化闭环化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指导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做到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尊重原始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引导种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共同营造公平竞争、保护创新的良好种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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