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的意见
水资管〔2025〕137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黄河水利委员会,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省(自治区)水利厅,中国水权交易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权制度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包括黄河流域以及黄河流经省、自治区其他黄河供水区,以下简称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加快建设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快推进用水权初始分配,积极培育用水权交易市场,健全用水权交易平台,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加强用水权交易市场监管,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跨省区用水权交易。力争用2—3年的时间,在黄河流域建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用水权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用水权初始分配体系
(一)细化明晰区域水权。黄河水量分配方案和跨省支流水量分配方案批复的可用水量,作为相关省区在黄河流域的用水权利边界。黄河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批复的可用水量,作为相关省区在黄河流域相应调水年度的用水权利边界。调水工程相关批复文件规定的受水区可用水量,作为该区域取自该工程的用水权利边界。各省区应结合可用水量确定工作,将本省区的可用水量进一步细化分解至市县和具体水源,建立用水权初始分配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
(二)严格核定取用水户的取水权。对依法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取用水户),从严核定许可水量,通过发放取水许可证明晰取用水户的取水权。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探索实行用水权有偿出让,新增工业用水原则上应当在用水权交易市场有偿取得。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依据取水许可证上载明的许可水量、取水用途等,依法享有取水的权利和转让其节约部分水资源的权利。
(三)明晰灌区和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户的用水权。对灌区内的灌溉用水户,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发放用水权属凭证,或由灌区管理单位下达用水指标、用水计划等方式,根据灌区实际和计量条件,在灌区取水限额内,进一步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村民小组、用水管理小组、用水户等的用水权。对公共供水管网,地方可根据需要,通过发放用水权属凭证、下达用水指标或用水计划等方式,进一步明晰管网内用水户的用水权。
三、积极推动跨省区用水权交易
(四)鼓励区域之间开展跨省区用水权交易。支持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对区域可用水量内的结余、预留或闲置水量开展省际间、跨省区市县间的交易,促进水资源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间有序高效流转。鼓励区域之间依据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开展用水权交易。黄河流域具备水量调度或调水条件的省区之间,针对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指标内的结余水量,在同一调水年度内开展用水权交易。取用水达到或超过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指标的地区除应急调度外,原则上应通过用水权交易满足新增用水需求。
其中,下游省区向上游省区进行用水权转让的,只能分段(河源至河口镇,河口镇至桃花峪,桃花峪至入海口)实施,在黄河流域同一河段内进行,且应在交易前对交易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不利影响进行充分论证,经黄河水利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开展交易。
交易双方达成协议后,应将协议报黄河水利委员会和水利部备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需要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变更。交易期间,交易水量占转让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不占受让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交易期满后,交易的用水权归还转让方,交易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五)支持取用水户之间开展跨省区取水权交易。取用水户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鼓励其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有偿转让相应的取水权。
对依法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引调水工程等水资源配置工程管理单位,可以将工程完全达效前暂时结余的取水许可指标,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依托河流水系、供水工程、灌区渠系等,向其供水范围外其他地区有需求的取用水户转让相应的取水权,提升供水效益,促进工程达效。交易期间,交易水量占转让方所在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不占受让方所在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
(六)创新跨省区用水权交易措施。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探索对区域、取用水户、灌区和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水户节余或闲置的可用水量进行回购或收储,在保障区域生活、农业、生态合理用水需求下,将回购与收储的可用水量用于开展跨省区用水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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