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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的意见(2)

  因地制宜推进跨省区非常规水交易、水预算节余额度交易,以及具备利用黄河水、外调水、非常规水等多水源的省区之间通过用水权交易促进水源置换。鼓励社会资本、金融机构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合同节水管理等方式,将节约下来的用水权开展跨省区用水权交易。创新用水权绿色金融措施,大力支持各地探索开展用水权抵押、入股、信托等多种交易行为以及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丰富和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四、健全用水权交易平台体系

  (七)强化全国水权交易系统应用。充分发挥中国水权交易所作为国家用水权交易平台的作用,优化平台结构和功能设计,健全黄河流域、区域用水权交易平台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用水权交易运作机制,统一交易规则、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完善全国水权交易系统功能,汇集、发布用水权供需信息,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互认,形成黄河流域统一用水权交易信息网络,并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逐步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支撑用水权交易安全、高效、规范、便捷开展。

  (八)推进用水权相对集中交易。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应用的要求,引导各类交易主体充分应用全国水权交易系统开展交易。黄河流域跨省区、水资源超载地区的用水权交易,原则上在黄河流域水权交易电子大厅进行,鼓励其他用水权交易在依托全国水权交易系统建立的区域水权交易电子大厅开展。灌溉用水等小额交易可通过全国水权交易系统APP便捷开展。

  五、完善水资源监测体系

  (九)加快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全国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总体工作方案(2024—2027年)》和《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要求,加快推进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应装尽装取水口取水计量设施,应设尽设河湖断面监测站点,加密地下水监测站网。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一级取退水口要做到取退水计量全覆盖,规模以上的非农取水以及调水工程、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应安装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将在线计量数据全面接入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夯实用水权初始分配、交易和监管的基础支撑。

  (十)强化用水权交易与水资源管理信息共享。国家用水权交易平台应强化全国水权交易系统与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黄河水量总调度中心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取用水监测计量数据、超许可计划取水信息、取水口与取用水户信息、用水权初始分配、用水权交易及抵押质押数据的汇集共享,打通用水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链条。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测计量数据归集处理和分析应用,及时评估用水权交易及使用效果。

  六、加强用水权交易市场监管

  (十一)实行用水权交易负面清单管理。在积极探索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过程中,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逐步细化明确用水权交易负面清单并严格管理,规范用水权交易。对不具备监测计量条件的,造成或加剧水资源超载的,挤占居民生活用水、农田灌溉合理用水和基本生态用水的,受让方为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内的建设项目的,交易主体存在取用水严重失信行为的,禁止开展用水权交易,切实守好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要严格管控从黄河流域向外流域进行用水权转让,严格管控因交易新增引黄灌溉用水量。

  (十二)加强用水权交易日常监管。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用水权交易日常监管,重点对用水权交易水量的真实性、交易程序的规范性、交易是否属于负面清单的情形、交易后双方用水行为的合规性等进行监管,跟踪评估用水权交易效果,对用水权交易弄虚作假、交易不规范等问题,应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切实规范用水权交易及管理行为。

  从黄河流域向外流域进行用水权转让的,因交易新增引黄灌溉用水量的,交易转让方所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交易前书面征得黄河水利委员会同意。跨省区用水权交易涉及黄河水利委员会直管河湖(河段)和直管工程的,交易转让方所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交易前书面征求黄河水利委员会意见,黄河水利委员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对禁止或限制情形之外的用水权交易,要加大鼓励支持力度,简化行政管理程序,降低交易制度成本,稳定交易市场预期。积极培育市场中介服务组织,提供供需信息收集等服务,建立用水权交易第三方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及补偿机制。

  七、强化用水权交易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水利部将加强跟踪指导,对各地用水权交易工作予以指导、支持和监管。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相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把黄河流域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建设作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和规范推进黄河流域跨省区用水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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