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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

(十)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在综治中心接入法院系统数据专网和互联网,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为诉讼服务团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及诉讼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撑。同时,在综治中心诉讼服务功能区或窗口提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信息化平台的网址或者二维码,张贴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图,摆放调解指引、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等,便利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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