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委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2)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食安委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宣传,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对本单位、本岗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能力,鼓励员工积极主动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向内部报告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实现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内部处理,内外贯通、协同解决,促进市场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与从业人员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及时消除突出问题隐患。
(三)注重正向激励。各地区食安委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报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实际对内部报告奖励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激励。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内部报告奖励专项资金,依托工会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支持从业人员报告内部隐患,引导知情群众反映身边风险,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国务院食安委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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