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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 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2)
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日常检查、个案检查与专项检查可以统筹实施的,应当合并开展。不同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同一检查对象均有检查计划的,及时协商后由一方独立检查或开展联合检查。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重点关注不同领域检查标准冲突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避免企业无所适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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