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2)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实施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鼓励使用绿色、智能、高效、适用的农业机械。支持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促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提高粮食生产效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鼓励和支持大型高端智能农业机械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农业机械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应用,推动农业重大科技联合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因地制宜推广间作套种等种植方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推进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强化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能力。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扶持和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粮食生产集约化。
鼓励粮食经营者通过基地建设、订单种植、订单收购以及提供加工、储存、营销服务等方式,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合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和政策性收储规定,完善保险补贴等支持政策体系,调动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
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健全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调动产粮大县种粮积极性。
第十八条 建立以省级粮食储备为主,市、县两级粮食储备为辅的三级地方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
全省政府粮食储备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总量规模实施并实行动态调整。地方各级政府粮食储备不得低于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数量,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政府粮食储备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并节约成本、费用。
承储省级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应当剥离商业性经营业务;承储市、县两级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将储备业务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
第二十条 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加强对承储粮食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管理:
(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
(二)全过程记录承储粮食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信息,实现对承储粮食信息的实时采集、处理、传输、共享,确保可查询、可追溯;
(三)执行储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
(四)实施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制度;
(五)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不得虚报、瞒报政府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品种,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储存安全。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社会储粮,鼓励粮食经营者建立合理商业库存,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自主储粮,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粮食代储服务。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与政府粮食收储任务相匹配、符合现代化储粮标准的粮食仓储设施,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新技术,加强政府粮食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粮食储备管理科学化、智能化、绿色化。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加强粮食收购管理,落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推动形成主体多元、渠道多样、优粮优价的市场化流通格局。
省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协调联动省、市、县三级政府储备粮食的收储、销售,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用途。
因重大项目建设或者涉及粮食流通格局优化调整,确需拆除、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征得相关粮油仓储单位同意,并事先经设施所在地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逐级报告至省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确保粮食流通基础设施满足粮食安全需要。
第二十五条 对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食品安全指标的小麦和稻谷,为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省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对小麦、稻谷实行保护性收购,有关费用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财政、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健全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制度,增强支持地方粮食储备、维持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等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土地、用电、物流等粮食产业支持政策,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打造食品和饲料产业集群,推进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促进粮食适度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增加绿色、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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