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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10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2025年5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2025年5月22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

鉴于《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已经正式施行,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现决定废止《铜陵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019年12月15日铜陵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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