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版发〔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版权协会,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各版权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版权局    
2025年7月17日  
 
关于加快推进版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全面提升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人民、坚持创新引领、坚持法治保障,促进文化与学术繁荣,服务经济工作大局,全面加强版权保护,全力推进版权运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版权法律制度更加完善,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提高;版权社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版权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版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版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版权涉外工作深入推进,版权国际话语权、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版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重版权的社会风尚和环境更加良好,版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二、构建较为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版权法律体系
(一)完善版权法律制度。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推进制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修订《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部门规章。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等版权相关国际条约有效实施。
(二)完善相关领域和地方版权政策法规制度。健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新兴业态版权保护制度,完善体育赛事节目、综艺节目、网络直播等领域版权保护制度,完善舞台艺术作品版权保护措施。支持指导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版权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统筹配置区域内版权产业发展资源,增强地方版权政策法规的协同、带动效应。
三、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提升版权社会服务能力
(三)完善全国版权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权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及转让合同备案等工作,统一登记标准,规范登记流程,提升登记质量。研究建设全国统一的版权登记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实现版权登记、查询、监测、统计等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版权登记线上办理。
(四)强化版权贸易机制建设。持续发挥以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为龙头的版权展会交易服务体系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各地区举办市场化、社会化的版权展会和交易会。鼓励电商企业等市场主体共建版权交易数字化平台,推动版权交易数字化转型。继续开展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和创新发展基地建设。引导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积极参与版权展会和交易会,推进国际版权贸易快速健康发展。
(五)推进版权金融服务创新。优化版权质押融资服务,全面推进质押登记线上办理。推进版权质押登记公示信息平台建设,便利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等查询版权权属状态、许可使用、交易转让等关键数据信息。着力解决版权质押融资中的价值评估、风险补偿、质物处置、工作机制等突出问题。支持指导各地区、相关行业开展版权保险、版权证券化等版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版权金融政策宣传和支持力度,完善版权金融支持保障措施。
(六)发挥版权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对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指导和监管,促进其提升管理效能、提高工作透明度,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充分发挥版权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指导版权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版权监测、版权鉴定、版权维权、纠纷调解、学术交流和版权宣传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产业和社会的水平。鼓励行业协会商会设立版权分支机构,参与版权治理体系建设。
(七)推动版权产业相关调研和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借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相关调研方法,持续开展中国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工作,提升调研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指导性。推动依法制定《版权产业统计分类》,加强与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相衔接,建立工作机制,定期发布相关统计报告。支持和鼓励相关地区或部门开展特定地区或特定行业的版权产业经济贡献调研工作。
四、全面加强版权保护,营造良好版权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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