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 加快新产品供应的意见(2)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分工加快开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行动,推动健康评估进入社区等重点部位以及即时配送等重点领域,做好与以旧换新工作的衔接和联动,尽快淘汰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合继续使用的老旧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持续提升废锂离子电池规范化回收和综合利用水平。
六、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确保《技术规范》实施后,消费者购买或发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车辆,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和信息化平台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职能及时、依法处理消费者举报,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消费者协会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有关线索的,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监管执法建议。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督促生产者依法履行召回主体责任。
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巩固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成效,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促进新产品供应。
各地消防救援、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及亡人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工作,严肃追究相关环节责任;对于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全面开展案例警示、安全知识等教育,加强在重点社区的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行业协会商会等要加强行业自律,督促行业经营主体落实《技术规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生产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有关要求,坚决带头守信守法,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高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和产品一致性,从源头狠抓严管,规范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强化工作联动,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确保《技术规范》实施后市场供应平稳,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水平。每年12月31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牵头汇总各部门、各地方执行本意见的情况并形成报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要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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