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在金融系统落实落细,继续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增强改革思维、用好改革办法,深入实施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能,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中发挥更大力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
(一)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投入。对接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信贷资源倾斜。扩大大豆和油料种植、购销、加工等环节信贷投入。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强化“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信贷支持,加大信贷与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有机衔接。合理延长贷款期限,通过循环授信、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支持生猪、肉牛、奶牛、肉羊、水产品等产业稳定发展。
(二)深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积极对接农田建设、水利工程、田间配套建设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根据项目还款来源,开发市场化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模式,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周期灵活设置还款方式,延长贷款期限,提升中长期贷款占比。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做好盐碱地综合利用、黑土地保护、退化耕地治理等项目的授信评估,合理满足融资需求。
(三)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加强种业振兴金融服务,聚焦“南繁硅谷”等重大科研平台和核心种源技术攻关等项目,加大长周期、低成本的研发贷款投入。积极推广科研育种材料、植物新品种权、育种制种设施设备抵质押融资,提升种业企业融资便利度。针对农机装备、智慧农业、远洋渔业等领域科技创新企业,建立差异化的授信评估体系,适当提升信用贷款额度。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加大老旧农机设备报废更新信贷投入。扩大并购贷款规模,支持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
(四)优化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制定食物供给领域抵押物清单,鼓励金融机构将农业设施、农产品存货、畜禽活体和水产等纳入抵质押物范围,合理评估资产价值,确定抵质押率,依托标准化仓储、智能化监管手段探索质押物监管有效路径。构建支持多元食物开发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融入山海林田资源综合开发建设,积极满足森林食品、深远海养殖、藻类养殖及食物开发、生物农业等领域融资需求。加大对农业走出去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跨国农业企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
二、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
(五)加大对脱贫地区和重点人群的金融支持。持续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欠发达地区、“万企兴万村”行动企业的金融支持,继续落实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持续加大对帮扶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产业全链条金融精准服务。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发展金融服务。优化联农带农金融支持模式,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带动能力。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积极谋划过渡期后的金融帮扶机制。
(六)持续提升定点帮扶质效。扛牢定点帮扶政治责任,加强定点帮扶队伍建设和机制保障,科学谋划帮扶举措和帮扶项目。保持帮扶力度总体稳定,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深入发挥金融优势,强化帮扶资金、社会力量与金融资源的协同配合,推动帮扶地区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三、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
(七)做好乡村“土特产”金融服务。紧扣特色农产品种养融资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拓宽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乡村“土特产”融资模式和专属金融产品。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积极对接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乡村工匠聚集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品牌销售各环节金融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优化农业国际贸易、农产品跨境电商等业态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
(八)助推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实施县域重点产业链“金融链长制”,推广“一链一策”金融服务模式,根据产业链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融资服务。聚焦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产地市场等融资需求,探索开展批量化授信、提升服务效率。拓宽金融服务场景,支持休闲农业、庭院经济、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大绿色信贷和转型信贷投入,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九)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扩大首贷、信用贷款投放,支持小农户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融资培育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加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加大对返乡创业主体的金融支持。创新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产业链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经营增收。丰富债券、理财等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农村居民和新市民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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