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促进农产品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3)
六、强化品牌引领,增强消费信心
(十四)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公布第四批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健全跨部门培育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发布品牌消费指引和消费地图。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设立精品品牌专馆,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精品品牌专区,组织精品品牌专场直播和推介活动,促进品牌农产品消费。探索打造中国农业品牌公共服务平台。组织“锻造农业精品品牌”宣传活动,讲好品牌故事。
(十五)强化品牌目录消费引领。完善省级农业品牌目录,提升目录质量和权威性。指导各地发布一批省级目录品牌消费索引,推动品牌目录成为消费目录。支持各地结合节气时令、特色资源进行品牌创意策划,拓展联名、定制、首发等品牌消费模式,激发消费潜力。组织“十城联动共享美食佳饮”活动,推广本地品牌农产品目录。
(十六)提升品牌营销服务能力。支持各地构建农产品营销服务体系,强化营销服务职能,整合农业展会、产销对接、营销促销、品牌推介等资源,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加强消费市场研究,推动渠道优化升级。加大品牌主体培训力度,提升营销技术、模式、业态和场景创新能力,做好多渠道、跨渠道营销。指导企业、行业协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组织“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支持农业品牌培育、管理和保护。
七、推进农文旅融合,拓展消费新空间
(十七)深化游购一体。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开展“乡村四时好风光”、“游购乡村”等系列活动,推出乡村旅游产品线路、年俗节庆活动和农特产品。深入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举办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推介活动,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带动农产品地产地销。推动乡村民宿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多元业态经营,拓展农产品销售、特色文化体验、农副产品加工等综合业态。因地制宜打造“美食名村”、“美食名镇”,开发农事体验、手工制作、科普研学等项目,带动道地食材销售。推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产业发展,传承农耕技艺,培育打造“农遗良品”。
(十八)办好乡村特色文体活动。支持各地举办村跑、村舞、村BA、村歌等富有乡情乡韵的“村字号”活动,组织美食品鉴、非遗大集、农事体验,全方位展示乡村美景、文化底蕴,丰富乡村消费场景。组织非遗促消费活动,支持非遗工坊、旅游景区等场所推出一批非遗产品和体验活动。实施“文艺赋美乡村”行动,打造一批绘画村、风筝村、乐器村等文化艺术村,通过“村艺工坊”等场所推出一批文化创意产品。
八、加快内外贸一体化,促进消费内外联动
(十九)畅通外贸企业拓内销渠道。办好“外贸优品中华行”系列活动,在全国重点城市举办外贸产品展销会,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展销平台,推广“外贸优品”IP,引导外贸企业拓内销与国内促消费联动。办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境内国际性农业展会,助力农业企业拓展内外贸销售渠道。支持各地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采供对接平台,支持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拓展内销市场。
(二十)促进内外贸规则机制对接。推动出口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国内“三品一标”体系衔接,支持企业通过“同线同标同质”认证,实现内外贸产品双向流通。发挥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制度高地。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优质主体,指导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加工、标准衔接、品牌营销、渠道布局能力。
九、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一)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促进农产品消费有关工作,切实加强部门协同、系统谋划,推动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提升农产品消费监测能力,分析研判消费趋势变化。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促进农产品消费经验做法。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执法,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合规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农产品消费环境。
(二十二)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按要求开展仓储保鲜、加工营销、品牌推广等产后环节建设,提升农产品上行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加大农产品营销促销支持力度。推动农产品消费与餐饮消费、文旅消费、体育消费、健康消费等消费措施统筹设计,提升融合消费政策水平。
(二十三)推进全链条协同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重点做好保鲜、储运、运输中的防腐剂、被膜剂、着色剂等食品添加剂监管。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部省统筹开展风险监测。深化重点问题农产品药物残留攻坚治理,推行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企业完善品控体系。部门协同强化全链条监管,推动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系统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对接,筑牢质量安全底线,提升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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