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一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5)
案例七(入库编号:D2025-161-1-137-058)
某科技公司与某垃圾场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商会调解助力维系企业长期商业合作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某科技公司与某垃圾场签订《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运营服务项目(二)》,约定由某科技公司提供应急处理设备,为某垃圾场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提供水处理的达标排放服务。双方约定按实际出水量计算服务费,服务费为129.5元/m³,付款按实际达标出水量结算;某垃圾场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按预估价的30%向某科技公司支付预付款,其余款项根据实际结算金额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款项,同时扣回已支付的预付款。但截至纠纷发生前,某垃圾场只支付30万元服务费,拖欠300多万元服务费。某科技公司多次催要,但某垃圾场一直未给付,某科技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结果】
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依托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工商联建立的“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商会进行先行调解。商会调解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之间有调解的可能,便通过电话进行沟通,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阐释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双方的有利之处,力劝双方换位思考,立足维护长远利益开展积极协商,共同寻求纠纷解决办法,以便日后能够继续合作。之后,商会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法,与双方分别进行沟通。商会调解员了解到,某垃圾场对服务合同内容以及所欠某科技公司服务费均没有异议,但因资金出现问题,不能一次付清,希望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服务费。商会调解员在了解上述情况后,迅速与某科技公司联系,从情、理、法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希望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经过多轮调解,某科技公司考虑到某垃圾场的现实情况,同意分期付款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科技公司对服务费总额、支付期限作出让步,某垃圾场分四个季度向某科技公司支付服务费3011522.5元。
【典型意义】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企业之间服务合同的及时全面履行既关系着商事主体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不能及时高效化解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将影响企业正常运转。本案中,双方对服务合同没有异议,但因某垃圾场面临难处,仅依靠诉讼方式解决,虽能“定分”,但不一定能够“止争”,还可能因诉讼过程耗时耗力给某垃圾场正常运转带来影响,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因此,在调解此类纠纷时,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商会调解,发挥商会调解熟悉行业规则、交易习惯的优势特点,精准发现双方矛盾症结,提出合理调解方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坚持平衡发展理念,按照既有利于维护一方企业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保障另一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原则提出解决方案,实现双赢目标,促推长远合作,更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案例八(入库编号:D2025-161-1-115-014)
某装饰公司与某商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调解案——商事调解快速化解拖欠工程款纠纷
【基本案情】
某装饰公司与某商业公司就某综合体装修项目签订《装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约定装修工程总价款合计1365572元,某商业公司要求某装饰公司先行垫付前期施工成本。装修施工完成后,某商业公司仅支付某装饰公司工程款70余万元,尚余60余万元工程款未付。某装饰公司多次联系商业公司请求付款,但商业公司以装修工程存在未完工程量以及质量问题等迟迟不予支付,故装饰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商业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尾款。
【调解过程及结果】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纠纷双方都为商事主体,经征询当事人意愿,委托商会商事调解组织进行先行调解。调解员接受委托后,与某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诉求。曾某表示其公司很多项目都是其亲自带领员工进行施工,付出了大量劳动成本。商业公司要求其先行垫付前期施工成本,但工程结束后,商业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导致装饰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曾某甚至变卖自己的车辆为员工发放工资,希望尽快帮助讨回工程款。调解员又向某商业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了解情况,李某声称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商会调解员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是:工程竣工后没有及时验收便投入使用,商业公司认为某装饰公司并未实际完成工程且个别施工部位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就工程价款的结算不能达成一致。商会调解员耐心地从法律专业角度为李某分析了潜在诉讼风险,并根据案件标的额为李某估算诉讼费用和司法鉴定的成本支出,表示通过调解方式协商解决既可以为双方节省解纷成本,又可以不伤和气地解决问题。双方均表示愿意进行协商解决。考虑到鉴定费用较高,调解员提出组织双方现场查勘,对照合同及图纸现场清查工程量。现场查勘发现,合同约定的个别软装部位确实没有实际完工,装饰公司当场表示认可并同意折算金额从剩余工程款中扣除。在此基础上,双方愿意再各让一步,对于个别施工部位因投入使用后某商业公司重新修整无法现场确认的问题,商业公司同意直接以合同价款进行结算。对于需要维修的部位,装饰公司同意按照商业公司提供的维修清单进行维修。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商业公司在一周内将工程结算清单和维修清单交给装饰公司,待装饰公司确认无误后支付剩余工程款,装饰公司尽快履行维修义务,保证商业公司正常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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