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2)
(三)夯实工作基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学籍管理,认真审核在园儿童人数等基础数据,做好与相关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和稽核,确保真实准确、不重不漏;强化培训指导,提高幼儿园园长和资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资助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守护好在园儿童身心健康。
(四)做好宣传解读。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长远发展的重要惠民举措,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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