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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司法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发展改革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复议机构、发展改革委、工商联:

  现将《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指导意见,在涉企行政复议工作中积极参考借鉴典型案例有关做法,促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更好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司法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5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职能和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巩固拓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不断健全涉企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推动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市场活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明确行政复议监督涉企执法重点内容

  (一)加强涉企罚款突出问题治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注重对大额顶格处罚、无裁量基准处罚、异地执法等情形的审查核实,加强执法方式的适当性审查,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

  (二)加大涉企政务失信监督力度。认真办理行政协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类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不依法依约履行行政协议、随意改变行政承诺等失信行为,依法维护有关企业信赖利益等各项合法权益。

  (三)依法办理涉企管理领域案件。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充分运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

  (四)强化涉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重点关注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妨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干预各类经营主体自主决策、超出法定范围设置行政裁量基准幅度、超越职权和违反上位法的“红头文件”,及时督促调整存在问题的政策举措,促进不同层级的涉企政策同向发力。

  (五)督促涉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对于有履行内容或者整改要求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建议书全面建档立账,通过依法责令限期履行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逐案督促落实,确保决定、调解内容按期实质性履行到位,意见、建议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提升行政复议吸纳涉企行政争议能力

  (六)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联持续加强对涉企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各级地方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托行政审批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各类争议化解中心等多种平台,在企业密集的园区、街道、商会以及重点企业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为企业咨询、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

  (七)完善涉企行政复议受理机制。对主要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审查处理,避免企业因非关键性申请材料缺失来回跑、多趟跑。发挥“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优势,行政复议受理审查环节能够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取、验证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审查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域流转、全域通办”,让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少跑腿、快受理。

  (八)大力推进涉企“在线复议”。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开设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专用通道的基础上,拓展线上听取意见、听证等功能应用,加强宣传引导,以科技赋能进一步方便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九)持续面向企业宣传行政复议。充分展示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果以及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成效,邀请企业代表走进行政复议工作场所,互动体验行政复议服务,深化开展行政复议访企宣传活动成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认可度和首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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