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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第二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

目 录

案例一:善用“东方经验”实质化解国际海事纠纷——智利某农业公司诉土耳其某钢铁公司、新加坡某航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案例二:创新发展海上“枫桥经验”  护航海南罗非鱼远赴海外──某轮船公司与海南某渔业公司、某货运代理公司、某国际贸易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案例三:首例引入外国船东保赔协会参与调解 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舟山某航运公司与马绍尔群岛某船舶管理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四:引入“商事调解+行枢辅调” 依托诉仲调“一站式”联动机制化解涉外纠纷——孟加拉国何某与陈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五:乌兹别克斯坦当事人足不出户追索货款 点赞“中国法律的公正高效可感可见”——乌兹别克斯坦阿某与开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六:“和文化”助中外企业续写合作新篇 千万美元“跨越亚欧大陆”复杂商事纠纷当庭调解——瑞士某公司与河南某贸易公司、河南某煤电公司等清算责任纠纷案

案例一

善用“东方经验”实质化解国际海事纠纷——智利某农业公司诉土耳其某钢铁公司、新加坡某航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土耳其某钢铁公司是某轮船的船舶所有人。2022年7月13日,新加坡某航运公司签发清洁提单,由某轮船将240包七水硫酸镁从中国辽宁鲅鱼圈港运往智利瓦尔帕莱索港,提单载明的收货人为智利某农业公司,提单背面争议管辖条款为船旗国管辖或者承运人和货方协商一致的国家/地点管辖。2022年10月15日,某轮船在目的港卸货过程中发生船舱进水,导致货物受损。智利某农业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土耳其某钢铁公司、新加坡某航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及其他费用损失9万多美元。

【调解方法及结果】

智利某农业公司选择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后,两被告均主动应诉,明确表示希望由中国法院解决纠纷。本案三方当事人均是外国法人,法院向各方阐明中国的调解制度,建议优先选择调解解决纠纷,获得各方同意。合议庭组织开展了多轮调解工作。一是倾听诉求,锚定分歧。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和顾虑,快速确定各方争点和关注利益。二是释法明理,打消疑虑。释明中国法下实际承运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和案例,引导当事人对诉讼结果产生合理预期,缩小各方分歧。三是平衡诉求,实现共赢。引导各方当事人合理评估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充分认识调解解纷优势,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四是灵活处置,案结事了。鉴于土耳其某钢铁公司尚未完成授权委托书的公证认证手续,法院引导各方当事人自行签订和解协议,智利某农业公司可在收到和解款项后撤回起诉。最终,智利某农业公司于签署和解协议当月收到足额和解款项后撤回起诉,其在递交撤诉申请时由衷表示:“中国海事法院值得信赖!”

【典型意义】

本案三方当事人都是外国法人,一致选择接受中国法院管辖,充分体现外国当事人对中国海事司法的信赖与认可。大连海事法院注重将调解这一“东方经验”中蕴含着的中华优秀法治文化融入国际海事纠纷多元化解,从“和文化”出发寻找解纷之道,耐心倾听各方诉求,充分了解各方关切,积极释明中国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大连海事法院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公心、释法说理的耐心和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诚心赢得各方高度认可,为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当事人带来不一样的解纷体验,展现了中国司法制度的优势和独特魅力,是我国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又一成功范例。

案例二

创新发展海上“枫桥经验”  护航海南罗非鱼远赴海外──某轮船公司与海南某渔业公司、某货运代理公司、某国际贸易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国际贸易公司与海南某渔业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冷冻罗非鱼,并转售非洲科特迪瓦的公司。海南某渔业公司委托海南某货运代理公司向某轮船公司订舱并支付运费,装货港为海口,卸货港为科特迪瓦阿比让,并按照某国际贸易公司的要求指定非洲科特迪瓦的公司为收货人。某轮船公司签发的提单载明托运人为海南某渔业公司。后因目的港无人提货产生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某轮船公司起诉至海口海事法院,请求判令某渔业公司、某货运代理公司、某国际贸易公司连带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2370480元及相应利息。一审判令某渔业公司向某轮船公司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60万元及利息。海南某渔业公司不服,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调解方法及结果】

本案为典型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二审法院了解到,海南某渔业公司认为应当由某国际贸易公司承担某轮船公司的损失。同时,海南某渔业公司作为生产商,又不想因案涉纠纷影响了与某国际贸易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为了帮助海南某渔业公司实现罗非鱼长期出口的目标,调解才是最佳方案。二审法院贯彻平等保护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化解纠纷。一是摸清当事人核心利益诉求。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分析各方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明确主要矛盾和主要诉求。二是引导当事人理性判断。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加强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合理预判二审裁判结果,统一各方调解共识。三是在法律框架内创造解题空间。综合考虑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提高纠纷化解效率、维护良好合作关系等因素,精准制定调解方案。最终由海南某渔业公司、某国际贸易公司共同向某轮船公司支付相应损失数额后,各自撤回二审上诉、一审起诉,人民法院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各方已经主动依约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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