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正文
关于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的公告(2)
(一)致人死亡、重伤、毁容或者其他严重危及生命健康安全的;
(二)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的;
(三)为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含《中医诊所备案证》)的非医疗机构,以及未办理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进行引流、推介的;
(四)一年内发布两次以上(含两次)违法医疗广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总共2页
[1]
2
上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
http://www.law-lib.com
)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
>>
导航
>>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