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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3)

  (三)各地区铁路监管局要建立事故倒查机制,对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单位,事故调查组要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强化相关责任追究力度。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执行,《铁道部关于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财〔2013〕61号)同时废止。

  国家铁路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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