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感受度若干措施的通知(2)
(八)支持个性化签约服务
各地应根据居民健康需求与基层服务能力,合理制定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明确基于服务包内容的费用标准和资金渠道,按规定落实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个人付费等分担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库,包括健康管理、社区服务、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事项,服务包纳入的具体内容由居民根据自身需求“点单”选择,医疗机构据实按需组合,提高签约服务精准性。支持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三、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宣传
(九)激励签约居民加强健康管理
逐步向签约居民开放电子健康档案,方便居民查看了解自身健康信息。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行为积分,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健康教育、健康体检、慢性病管理等服务。积分可用于兑换健康服务项目,包括检查检验服务、中医适宜技术、健康管理工具等。鼓励组织签约居民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服务。通过义诊咨询、健康讲座、新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向居民普及健康知识,鼓励将科普与预防诊疗康复等服务有机融合,持续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水平。
(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
各地每年末或年初应集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认工作,有需求的居民全年均可办理签约。每年5月19日“世界家庭医生日”和重阳节等前后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在各类媒体开展相关政策宣传,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咨询、义诊和签约等活动,加强家庭医生与居民互动。发挥好宣传正面引导促进作用,鼓励各地挖掘和宣传家庭医生服务典型案例,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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