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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10)

审查起诉期间,针对本案犯罪时间长、跨地区、事实多的特点,检察机关精准审查各犯罪嫌疑人参与的犯罪事实及犯罪金额,开展释法说理后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其中罗某福、杨某兵经工作主动向救助机构支付4万元救助金。针对公安机关未依法保管,亦未委托具有相应管理能力的单位代为保管被扣押的苍鹭、灰雁幼鸟和鸟蛋等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向公安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及时予以纠正。

2023年3月6日本案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在办理另一公安机关侦查的陈某甲等11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非法狩猎一案和张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时,发现罗某福、杨某兵、张某弟、李某楠还有其他犯罪事实。其中,罗某福还涉嫌在广东省湛江市收购、出售疣鼻天鹅,杨某兵涉嫌在内蒙古磴口县猎捕赤麻鸭,而李某楠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非法狩猎罪。检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依法补充起诉,追加认定罗某福、张某弟构成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多个罪名和李某楠新的犯罪事实,并书面建议法院对李某楠等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2023年12月,法院将本案与关联案件陈某甲等11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罪一案合并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分别判处陈某甲、罗某福等17人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个月不等,判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损失350万余元。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被告人李某楠利用某自然保护区景区旅游公司职工的身份和熟悉沙湖自然保护区地形及鸟类分布情况的便利条件,单独或伙同他人实施非法狩猎等犯罪。这一情况暴露出该旅游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和制度隐患,为此,检察机关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野生鸟类和湿地保护职责,堵塞监管漏洞,防止盗猎等违法犯罪行为再次发生。同时为推动野生动物资源司法保护,解决案件办理中的物种鉴定、活体动物收容、救助等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自治区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农村农业厅等6部门制定《关于办理野生动物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野生动物收容救助提供了依据。

【典型意义】

宁夏作为全国唯一一个全境位于黄河流域的省区,平原河湖遍布,湿地众多,成为无数鸟类栖息生活、迁徙中转的理想家园。宁夏检察机关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保护鸟类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救助并重,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从“捕、运、售、购、养”五个环节固定收集证据,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追加起诉遗漏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全环节、全链条”精准打击非法猎售野生鸟类等犯罪;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聚焦野生动物保护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印发规范性文件织密多元共治“防护网”,筑牢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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