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通知(7)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4年1月,衡阳市雁峰区人大代表在代表建议中指出,衡阳市图书馆内部车道东侧沿线200米的衡阳抗战绝壁遗址-五桂岭绝壁遗址破败不堪,未能得到妥善保护。衡阳市雁峰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代表建议移送检察机关,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雁峰区院)收到线索后,经无人机航拍、现场踏勘发现,五桂岭绝壁遗址上杂草树枝纵横交错,完全掩盖了遗址原貌,遂于2月29日立案。办案人员通过调取文物档案、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一步查明,五桂岭绝壁遗址于2019年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升级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现场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至今未更新,文保名片二维码无法识别,不利于社会公众识别、获取文物信息。遗址东面紧邻湖南省第三届旅发大会重点项目之一“大雁文化创意亲子乐园项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显示亲子乐园游览车轨道直接穿过遗址建控地带范围,遗址面临严重的毁损灭失危险。
2024年3月4日,雁峰区院组织衡阳市雁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文体局)、旅发大会筹建部门、亲子乐园项目承建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等召开圆桌会议,经过反复论证,决定调整原设计方案,项目施工避开五桂岭绝壁遗址建控地带范围,同时确保项目景观效果不受影响。同年4月26日,雁峰区院向区文体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及时更换文物保护单位标识,并做好五桂岭绝壁遗址日常维护管理,排除周边风险隐患。
2024年6月18日,区文体局将整改情况向雁峰区院作出回复,“衡阳保卫战-衡阳抗战旧址群衡阳抗战绝壁遗址·五桂岭”省级文物标识设立及杂草杂物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邀请了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测,将五桂岭抗战绝壁遗址地形监测图、影像图提供给亲子乐园项目建设公司,对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施工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抗战绝壁遗址不受侵害。雁峰区院邀请代表对遗址保护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跟进调查发现,抗战绝壁遗址外围修整了全新的花坛、草坪,省级文物标识碑赫然醒目,亲子乐园游览车轨道已调整绕开至文物保护范围外建设,维护了抗战遗址保护范围的完整性。
【典型意义】
五桂岭抗战绝壁遗址是中国抗战精神的鲜活载体。检察机关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将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聚焦抗战遗址文物保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运用技术协助、召开圆桌会议、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建设企业形成文物保护共识,调整项目建设方案,及时消除抗战遗址文物安全隐患,实现文化旅游与抗战文物保护的有机统一。
案例9: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国家级抗战遗址“二十四道拐”公路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抗战红色资源  国家级抗战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  专家意见
【要旨】
针对国家级抗战遗址、全国重点文物因自然灾害面临损毁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对遗址进行修复,及时有效保护抗战遗址。
【基本案情】
“二十四道拐”公路国家级抗战遗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1936年,是滇缅公路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援华物资经滇缅公路通过“二十四道拐”公路转运至抗战前线。“二十四道拐”公路也是中国远征军的必经路线,承担着为在缅甸作战的远征军运送物资的重要任务,保障了远征军的物资供应。2024年8月,“二十四道拐”公路两旁山体崩塌,持续垮塌的泥土石块滚落到“二十四道拐”公路,冲毁部分路面、挡土墙、排水沟,遗址面临损毁风险。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24年9月25日,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晴隆县院)接到人大代表反映线索后依法立案办理。通过实地勘查、无人机航拍、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知情人员等方式查明:2024年8月,“二十四道拐”公路山体崩塌,崩塌方量约280m3.持续滚落的泥土石块导致部分路面及排水沟凹陷,古驿道被掩埋,部分墙体损毁。
同年10月12日,晴隆县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晴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抗战遗址、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措施对“二十四道拐”公路进行修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2月5日,县文旅局书面回复称:已制定了《晴隆县二十四道拐危岩排险治理方案》,正在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治理工作。晴隆县院遂依法中止审查。
晴隆县院持续跟进监督发现,开展危岩排险的第三方公司无文物保护修缮资质,进场后采取爆破方式对崩塌山体进行治理,导致危岩体松动加剧,更多的碎石滚落至公路路面,造成二次损坏,经委托文物专家出具意见:“二十四道拐公路受损和安全隐患问题仍然存在,建议及时制定修复方案启动修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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