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的通知(5)
责任单位: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督管理司。
十一、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能力建设
38.构建海事船检联管共治工作机制。
主要内容:一是深化海事船检联检联验工作。优化船舶安全协同监管机制。试点开展海事船检对检验窗口期船舶联合查验。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机制,常态化运行“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提高异常船舶动态感知和协同治理能力,推动船舶风险隐患闭环管理。二是推进船舶检验领域信用管理。构建以船舶修造企业、船舶设计单位为主要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根据守信、失信行为开展信用状况认定,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模式,对相关对象实施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模式。三是深化船舶检验区域协作。深化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在长三角区域和长江干线扩展通检互认船舶类型、船舶年限、检验类型,以高质量的监督管理支持高水平的船舶检验互认。四是推动船舶检修检测机构监管模式改革。优化调整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监管模式,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实施机构认可,船检机构对检修检测结果技术核查,建立健全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等基础制度,监督结果全国互认。五是推行上下贯通、运转有序的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监督制度体系,海事督促指导船检机构全面建立并运行船舶检验质量管理体系,适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带来的新挑战。六是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建立海事船检业务常态化交流机制,推动区域船舶检验机构合作,共享培训资源,推动建立船舶检验及监督管理人才梯队。
责任单位:部海事局。
39.智能航运监管体系建设。
主要内容:探索构建智能船舶法律体系,研究制定智能船舶标准规范,研究探索智能船舶监管体系。完善智能船舶航行保障设施设备,健全船岸智能交互体系。
责任单位:部海事局。
40.无人智能救捞装备与远洋深海极地救捞装备研究应用。
主要内容:开展船载/岸基无人机搜救装备、机队方案及综合管控系统研究,探索“有人+无人”协同救助模式。聚焦智能船舶与绿色低碳技术,研究新一代海洋救助主力船智能绿色技术方案。针对6000米以浅深海环境,研发基于深海作业机器人的超深水作业技术。针对强风巨浪高海况环境,研究形成高海况应急拖带技术与装备体系。开发多功能作业支持船型,构建“船机协同、立体搜救”的深远海保障机制。研究极地抢险打捞装备技术和大型半潜抬浮打捞工程船方案。
责任单位:部救助打捞局。
十二、促进低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41.低空交通运输应用场景高质量培育。
主要内容:一是发展培育低空交通运输业态。因地制宜发展低空交通运输巡查巡检、勘察设计、应急搜救、物流配送等场景业态。二是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利用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场地,布局具备装卸、补给、停放等综合功能的垂直起降设施。三是创新应用场景培育体制机制。发挥政府和市场多主体比较优势,构建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应用场景培育、运营、管理机制。四是强化应用场景安全保障。加快推进低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制定,鼓励围绕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多措并举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五是鼓励应用场景科技创新。逐步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低空交通运输应用场景中的创新应用,强化安全保障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部运输服务司。
42.低空交通运输规划编制。
主要内容:统筹谋划低空交通运输发展,推动低空交通基础设施与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协同布局、有机衔接,推动低空民用航空与铁路、公路、水路、邮政等融合,发挥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优势。
责任单位:部综合规划司。
43.“行业+地方”通航载人飞行联合监管。
主要内容:强化通用航空载人飞行活动安全管理。加强监管机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同共治。落实地方属地低空载人飞行各方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
十三、加快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创新突破
44.打造综合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应用体系。
主要内容:聚焦交通运输行业关键业务,打造综合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应用试点场景。统筹构筑基础算力服务平台,打造集数据中心、模型基座、智能体中枢为一体的大模型应用支撑体系。构建覆盖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等专业领域的垂域大模型。探索建设交通运输基础大模型全链协同保障体系,夯实综合交通运输智能化转型根基。
责任单位:部科技司。
45.省级“民航气象+地方交通气象”联合数据共享。
主要内容:强化公路、铁路等气象观测数据和民航气象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空管办、部公路局。
46.加快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主要内容:一是建立交通运输高质量数据资源体系。完善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建立健全目录采集、更新及发布机制,实现“一数一源”动态更新。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采集与归集,推动公共数据“按需归集、应归尽归”。提升公共数据质量,强化公共数据源头治理,建立数据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二是强化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机制。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建立数据开放清单及动态更新机制。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行业公共数据收益分配机制。三是促进交通运输公共数据应用创新。深化行业公共数据协同应用,服务区域交通运输协同发展。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数据与能源、旅游、卫星遥感、气象、金融保险等数据资源融合应用,服务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融合应用,支撑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发展。加强数据基础服务能力建设,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推动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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