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一港一策”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深度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2)
7.支持“公转铁”“散改集”运输。推进营口港、锦州港、唐山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港、宁波舟山港、广州港、北部湾港等港口企业与铁路合作,拓展粮食、化肥、铜精矿、铝矾土、水泥熟料、焦炭等货源,加快推进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推动内陆场站及具备条件的工厂、园区等创新“散改集”装卸作业工艺和设施设备,扩大源头“散改集”规模。推进港口与铁路、汽车生产企业合作,推动商品小汽车笼车班列铁水联运发展。
8.优化国际集装箱铁水联运衔接。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港、苏州港、厦门港、广州港、北部湾港、武汉港、南京港等港口要推进海运航线与中欧班列、中老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融合发展,加强与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联动,发展加挂补轴、阶梯集结等中转集结班列,推动优化海关查验流程,提升国际集装箱铁水联运时效性。
(三)推进标准规则一体衔接,加快软联通协同融合。
9.完善铁水联运标准体系。落实《铁水联运标准化行动方案(2023—2025年)》《交通运输标准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推动出台《集装箱铁水联运装载和安全检查技术规范》《铁路专用线与港口衔接工程建设与运营技术规范》等联运相关标准。
10.推进港口铁路协同发展。支持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发展,鼓励西部陆海新通道深化港口铁路合资合作,创新“承包线路”“合作经营”等联运运营机制,在设施联通、模式创新、数据共享、智能管控、规则衔接等方面,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成果。
(四)推进联运数据一体共享,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
11.加快铁水联运信息互联互通。推动铁路、港口、航运、货代等企业依法依规在市场化原则下建立稳定可靠信息系统交互和数据开放机制,开放订车订舱、车次航期、到发站(港)、场站作业、定位轨迹等信息,推进货物动态全程追溯,提升港铁协同和联运服务效能。到2027年,实现重要铁水联运港口企业相关系统联通铁路信息。
12.大力发展铁水联运“一单制”。推动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连云港港、厦门港、广州港、深圳港、北部湾港、南京港等港口积极协调铁路、航运等企业,拓展海运提单“一单制”应用,引导航运企业自铁路启运地签发提单,充分运用铁路场站启运退税政策,推动海运服务功能向内陆延伸。推进铁路企业与内贸航运企业深化合作,优化内贸集装箱铁水联运单证及作业流程,逐步拓展内贸集装箱铁水联运运单“一单制”。加快推进“一单制”、“一箱制”交通强国试点。
13.推动实现铁水联运“一箱制”。推进日照港、上海港、宁波舟山港、深圳港、北部湾港、重庆港、苏州港等港口“新三样”货物“一箱到底”,前移海事监管服务关口,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互认,减少口岸开箱查验。鼓励航运企业在沿江、沿海和内陆场站布局建设集装箱提还箱点,完善提箱、还箱、验箱、洗箱、修箱等“一箱制”服务。推进江门北、成都城厢、南京尧化门、徐州铜山、太原中鼎等铁路物流基地设立海运箱还箱点。稳步推进铁路35吨宽体箱内贸铁水联运发展。
(五)推进市场培育一体联动,加快构建统一大市场。
14.健全铁水联运市场价格机制。完善铁路货运价格灵活调整机制,制定《铁路货运市场化定价管理办法》,创新按车、按箱、按吨等多种报价方式,支持采取对集装箱铁水联运给予运费下浮、推进“一口价”联运收费模式等措施。加强铁路专用线技术标准、安全举措等审核把关,合理确定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进港铁路专用线接轨手续办理效率,着力降低铁路专用线建设运维成本。鼓励航运企业延长空箱还箱期、减免滞箱费,合理保障铁水联运用箱和舱位。
15.推动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天津港、广州港、深圳港等配合开展重点港区跨境电商、海运快件等海关查验监管场所建设,推广“铁路快通”通关模式。港口企业加强与海关等口岸单位协作,配合拓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作业服务,用好进口货物“离港确认”“首箱理货”“船边放行”等通关模式,推广“单一窗口”预约查验在水运口岸应用范围,促进快装、快卸、快转、快放,持续提升口岸联运箱通关效率。
16.打造铁水联运精品线路。开展集装箱铁水联运品牌线路培育典型案例征集,强化港铁协同、路企联动,聚焦联运基础设施“一体衔接”、联运服务“一单到底”、联运组织“一箱到底”、运输信息“一站互享”,支持政策“一体联动”,每年在全国遴选发布铁水联运品牌线路,引导培育一批设施能力突出、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体制机制顺畅的骨干联运线路。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铁路监管局及铁路局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按照本行动计划,指导各集装箱铁水联运港口企业牵头进一步细化完善“一港一策”推进方案,建立动态调度和督导机制,切实抓好落实。要持续巩固发挥好部、省协同推进铁水联运发展工作专班机制作用,完善铁水联运综合监测机制,健全通报督导制度。要积极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相关工作纳入交通强国试点,深入推进双层集装箱海铁联运创新等已批复的铁水联运相关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在重大技术、制度创新等方面形成突破和示范引领。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照港口集疏运铁路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组织地方积极争取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以及后续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政策支持。要充分用好中央资金支持政策,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强化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支持集装箱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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