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的通知(6)
延伸工作。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开展回访,持续关注被救助人家庭生活变化情况。截至2025年7月,雷某申精神状况好转,并依托电商平台和该县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帮助周边难以就业的残障人士销售农产品(已有16人参与),推荐灵活就业的电商岗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本案办理为契机,与该市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当地防返贫暨乡村振兴智慧云平台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搭建“数字+类案救助平台”,发现司法救助线索15件,以大数据赋能提升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效能。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应当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致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救助协作,有效推进和服务乡村振兴。本案中,山东省莘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本案被害人家庭困难程度较大的实际,及时提请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共同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针对被害人家庭系边缘易致贫户,有因案返贫风险等困难情况,两级检察机关准确适用《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关于应予救助情形的规定,共同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加大救助力度,有效缓解被害人家庭急迫生活困难。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当地产业优势,“一案一策”开展多元救助帮扶,衔接实施“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教育支持”和“司法救助+农业服务+电商助销”的全链条帮扶机制,帮助有条件的被救助人实现从“受助者”到“助人者”转变,有效提升救助效果。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建立健全“数字+类案救助平台”,依托大数据赋能,有效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效能。
案例六
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
诈骗案被害人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跨省联合救助  产业帮扶  就业技能培训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阿某曼、图某提、吾某山等22人,均系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某批发市场及管城回族区某商城干果销售商,朱某安诈骗案被害人。
2008年以来,朱某安先后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某批发市场及管城回族区某商城销售干果,结识阿某曼、图某提等新疆籍少数民族商户。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朱某安以先支付少量定金发货、后支付尾款的方式向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购买核桃。朱某安收到货物后,迅速将货物低价变现,并将货款用于偿还个人贷款、消费,造成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损失达192万余元。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6日以诈骗罪对朱某安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以朱某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朱某安不服,提出上诉。2024年1月3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救助帮扶过程】
案件来源。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办理朱某安诈骗案过程中,发现阿某曼、图某提等人因案陷入生活困境,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审查办理。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初步审查,发现本案被害人众多,且多为少数民族人员,救助资金需求大,层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由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并商被害人户籍所在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核实,查明: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均系新疆农村地区以种植和销售核桃为生的农户,每户年销售收入2.6万元左右,均系各家庭主要生活来源。案发后,阿某曼、图某提等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货款未能收回,又因疫情影响导致核桃滞销,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其中15人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现因本案存在返贫风险;另有部分被害人家庭成员身患癌症等疾病,急需救治。被告人朱某安将诈骗所得赃款挥霍殆尽,无赔偿能力。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因案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应予救助情形的规定,且系农村地区有因案致贫风险的生活困难当事人,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决定予以救助,共同向阿某曼、图某提等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衔接帮扶。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河南省三级检察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系对接,协同开展综合帮扶工作:和田市农业农村局为有就业意愿的被救助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河南省检察机关联系河南某食品集团公司,与被救助人家庭签署农产品优先收购协议、就业意向书,提供产品销售渠道和就业保障;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围绕服务农产品深加工合作,通过全国供销总社的2024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牵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人民政府与河南某食品集团公司签订《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产供销框架协议》,解决新疆当地农产品种植、销售及劳动力就业等问题,助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协调和田市民政局为符合条件的4户被救助人家庭办理低保,7名被救助人家庭中的困难大学生办理教育补贴;河南、新疆两地检察机关对被救助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重燃生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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