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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3)

  20.推动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与升级改造。编制部品部件标准图集,鼓励设备制造企业研发部品部件生产智能化装备机具,研究建立以BIM为基础的部品部件标准库,推动自动化施工机械、建筑机器人、三维(3D)打印等相关设备集成与创新应用。(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21.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完善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在地级及以上城市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安全、设备信息、危大工程、绿色文明施工等监督管理,提升安全监管效能。(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七)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

  22.构建汇聚融合的数据资源体系。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测绘遥感、城市运行管理等各有关行业、领域信息开放共享。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标准,逐步汇聚基础地理、建筑物、基础设施等三维数据和城市运行管理数据。(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数据局、自然资源部)

  23.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将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作为城市治理数字底座的组成部分,加强工作统筹,完善平台接口标准,强化与其他基础时空平台的功能整合、协同发展。(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数据局)

  24.深化“CIM+”多领域应用。丰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在政务服务、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救灾、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应用场景,探索推进虚实共生、仿真推演、迭代优化的数字孪生场景落地。研究利用CIM平台开展城市综合风险评估,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划定防灾避难空间,为科学确定不同风险区的发展策略和风险防控要求提供支撑。(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数据局)

  (八)搭建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25.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一网统管”。推动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运行管理服务状况的实时监测、动态分析、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增强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因地制宜拓展应用场景,提升城市管理韧性。(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数据局)

  26.推进国家、省、城市三级平台建设。推进国家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省、市级平台建设和实际应用。依据相关标准推动系统平台建设和迭代升级。加强与城市智能中枢等现有平台系统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数据局等部门)

  27.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工作机制。指导地方健全“一委一办一平台”工作体系,完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协同联动、数据共享、综合评价等机制,按照数据共享标准和有关要求,推动国家、省、城市三级平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照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统一要求,推动与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气象、数据管理、消防救援、地震等部门城市运行数据的共享,增强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数据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国地震局)

  28.开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常态化综合评价。研究制定常态化综合评价办法,指导地方开展试评试测工作,强化评价结果管理、共享和应用,有效解决城市运行管理中的问题。(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数据局)

  (九)完善保障措施

  29.推动科技赋能和人才培养。推动设立新型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加强基础理论、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推动制修订信息基础数据、智能建造等领域相关标准。结合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推动学科专业优化设置。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等,推动培养一批复合型创新人才。加强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能力。(责任单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

  30.完善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地方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强化政策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投放信贷。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

  31.加强平台数据共享和安全保障。严格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推动信息平台的共建共享,探索推动数据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利用,研究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等数据应用机制。加强设施设备、智慧应用和重要数据资源的安全管控,推动安全可控技术和产品应用。强化网络枢纽、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抗毁韧性,提高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抵御能力。(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数据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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