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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3)

  有下列情形之一,急救医师有权决定将患者送往相应的医疗机构:

  (一)患者生命垂危,不宜送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指定的医疗机构的;

  (二)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需要依法进行隔离或者医疗救治的;

  (三)应对突发事件由政府统一指定医疗机构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将患者的主要症状和既往病史等情况如实告知急救人员,并配合急救人员做好患者医疗急救相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急救中心、急救站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紧密衔接的医疗救治联动机制,实现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救治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

  对院前医疗急救的急危重症患者,急救人员应当预先通知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收治抢救的准备工作,实现及时精准施救;根据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授权,可以通过“浙里急救”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查询患者既往诊疗信息,掌握患者情况。医疗机构应当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完成患者的交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者推诿。

  第二十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符合规定的院前医疗急救费用,应当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患者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院前医疗急救费用。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因自身原因,拒绝接受已经派出的救护车提供急救服务的,应当支付救护车使用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不得以未付费为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第二十六条 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应当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院前医疗急救的呼叫、派车、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与医疗机构交接等信息进行记录,归档保存。救治信息记录参考医疗机构病历规定进行管理,保存时间按照门(急)诊病历管理规定执行。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录音、派车记录、与医疗机构交接记录等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二十七条 救护车应当符合相关专业标准,配备警报器、标志灯具、急救设备和药品、通讯设备、定位设备等,并按照规定喷涂标识或者图案。

  值班救护车应当配备急救医师、驾驶员和其他急救辅助人员。鼓励值班救护车配备急救护士。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救护车配备具有采集、识别和传输数据功能的设施设备,为患者提供院前院内衔接的一体化、智能化服务。

第四章 社会参与

  第二十八条 鼓励公民个人学习急救知识,掌握必要的急救技能,增强自我保护和急救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急救知识和技能纳入教学内容,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征和专业特点的急救知识教育和急救演练。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应当会同应急管理、教育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和急救培训。

  第二十九条 公安、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红十字会制定急救培训计划,组织对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交车驾驶员等进行岗前急救培训和在岗急救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基层网格员等进行急救培训。

  鼓励快递经营企业、保安服务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等组织对快递、外卖、城市配送、保安等从业人员和机动车驾驶学员进行急救培训。

  第三十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红十字会对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的配置进行科学规划,明确配置数量,并提供技术规范等支持。

  第三十一条 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枢纽,学校、大型商场、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旅游景区、政务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急救箱等必要的急救设施设备和相应药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施设备给予相应经费补助。

  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明确急救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的责任人员,并在显著位置通过醒目方式告知公众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施设备的投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等。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住宅小区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施设备。鼓励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自主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

  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施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当按照规定纳入“浙里急救”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

  第三十二条 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的需要,协助做好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联络、开放消防车通道和指位引导等工作。

  出现院前医疗急救人员无法与急救呼叫方取得联系、无法进入(离开)救治现场或者患者无法脱困等情况时,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部门和单位请求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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