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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5年第4号)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的决定》经2025年4月29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5年5月29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的决定

(2025年4月29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5月29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废止《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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