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5年第4号)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的决定》经2025年4月29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25年5月29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的决定
(2025年4月29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5年5月29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废止《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