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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路条例(5)

(二)收费公路,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三)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六十八条 村道应当逐步改造为符合国家和省技术标准的公路。村道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的具体职责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十九条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专用公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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