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兰州市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条例


(2025年6月25日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5年7月31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文明城市建设与管理

第三章 文明行为遵守与倡导

第四章 重点行为治理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提质升级,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助推文化强市,建设城市文明,推进兰州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符合省会城市的发展战略定位,贯穿本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全面、协调、常态和长效的推动机制,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

第四条 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进、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本辖区内的文明城市建设促进相关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文明城市建设促进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统筹推进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负责文明城市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宣传等具体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工信、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应急、林草、市场监管、金融、城管、数据等有关部门以及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

第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窗口行业工作人员、文明引导员等,应当在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 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强化教育引导,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鼓励文明城市宣传与城市文化相结合,提升城市文化底蕴。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公众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作品,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显著位置刊播展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第九条 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机制,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落实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任务。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多种方式参与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

鼓励、支持高校、科研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文明城市建设促进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文明城市建设促进工作提供决策咨询。



第二章 文明城市建设与管理



第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提升。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路网,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城市综合立体交通水平。实施老旧居住区、城中村、城市公共空间、老旧街区(厂区)等改造提升,治理城市环境。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线缆规范化整治,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和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城市运行保障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完善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共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建设和完善无障碍设施、行人过街设施等便民利民的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应当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人行步道铺装平整连续通畅。

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交通需求、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对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水上船舶、共享交通工具等的运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推进交通行业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的应用,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合理配置停车设施资源。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