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省政府规章和文件的决定(2)
(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5号)。
(十一)《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31号)。
(十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48号)。
(十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3号)。
(十四)《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6号)。
(十五)《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13号)。
(十六)《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14号)。
(十七)《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推进电能清洁供暖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49号)。
(十八)《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76号)。
(十九)《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8〕29号)。
(二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28号)。
(二十一)《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37号)。
(二十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环保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9〕40号)。
(二十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35号)。
(二十四)《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吉林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吉林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全面稽核专项行动方案、吉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清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47号)。
(二十五)《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8号)。
(二十六)《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1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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