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2)

  (三)要推动中试平台建设与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现有中试功能协同,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创新成果策源地和产业发展集聚区建设一体化推进,形成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郑国文 010-68205256

  平台技术支持:周威荣 1351274786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附件:1.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5版)

  2.制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2025版)

  3.储备中试平台基本条件和管理要求

  4.制造业中试平台激活情况信息表

  5.制造业中试平台补齐情况信息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 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2025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4〕11号),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中试验证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制定本指引。

一、功能定位

制造业中试平台是为处在试制阶段的样品转化到生产过程提供中试服务的载体,其主要功能是面向制造业发展需求,汇聚各类产业资源,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提供设计验证、功能性能验证、工艺验证、适配验证、生产验证等综合性、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中试平台通过设计验证,确定产品的结构强度等指标参数是否满足设计定型要求;通过功能性能验证,验证产品功能实现、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特性情况;通过工艺验证,确保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基础设施、环境条件、工艺流程等符合工艺要求;通过适配验证,保障软硬件适配集成的兼容性和稳定性;通过生产验证,验证量产可行性和成本经济性,从而持续优化生产流程和工艺参数,最终达到理想目标。

中试平台的建设目标是构建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中试能力和服务成效,实现可持续运营,加快创新成果工程化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提高创新成果技术价值和质量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建设方向

中试平台应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战略需求,聚焦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的任务,加快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一)原材料工业。面向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无机非金属、前沿材料等重点领域,聚焦短板材料突破和前沿材料创新的关键共性技术,以支撑科技成果快速形成产业化能力为目标,建强科技成果筛选与前景评估、技术验证与工艺熟化、技术成果推广交易等核心功能,将实验室阶段科技成果转化为具备产业化的成熟工艺包和成套装备,推动实现标志性材料产业化。

(二)装备制造。推动建设整机装备、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品试验验证线等创新基础设施,提升测试评价、适配验证、极端环境验证等服务供给能力,支撑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中试验证,推动电力装备、农机装备、航空装备、机器人、仪器仪表、工业母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医疗装备、安全应急与环保装备、节水装备、核心基础零部件等领域重大成果突破。

(三)消费品工业。在技术迭代快、质量要求高的部分纺织、轻工领域,引导专业机构强化服务优势,满足多样化中试需求。在质量安全要求高的医疗器械、药品等领域,加快建设智能化绿色化中试平台,积极发展合同研发外包(CRO)、合同研发生产外包(CDMO)等模式,提升中试平台公共服务效能,降低初创企业门槛。

(四)信息技术。优化软件系统开发测评环境,增强技术验证、性能优化、兼容性测试及安全评估等验证能力,加快产品规模化应用。加速集成电路、基础电子、能源电子、工业控制设备和工业控制系统、新型显示、通信设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服务器、新型工业网络、工业互联网平台、云计算、区块链等重点领域新产品产业化进程。

(五)新兴和未来产业。在脑机接口、元宇宙、人工智能、人形机器人和具身智能、北斗导航、量子科技、清洁低碳氢等创新活跃的新兴产业和颠覆性技术牵引的未来产业,促进产学研用融通创新,缩短中试熟化周期,补齐工程化到产业化阶段的缺失环节,支持中试平台为关键技术验证提供试用环境,破解工程化技术难题,补强实验室阶段到工程化阶段的薄弱环节。

(六)共性需求。围绕产业共性需求突出的应用场景,培育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发展机制好的综合性中试平台,提升全链条服务能力,提供跨行业、跨领域高水平中试公共服务,有效满足行业发展和典型场景需求。

三、投资主体

引导有条件的投资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中试平台建设,加大高质量中试供给。

(一)政府投资型。聚焦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需要,在布局缺失、市场失灵等领域,利用中央或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性银行资金等公共资金建设,布局建设具有公共服务性质和功能的综合性、专业化中试平台,提供高水平公共服务,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迭代应用,全方位支撑产业发展。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法规:
===============================
声明:本法规由《法律图书馆》网站
(http://www.law-lib.com)免费提供.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请与正式出版物或发文原件核对后使用。
===============================
手机法律图书馆>>导航>>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