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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84号)(6)

  分析及结论

  发明专利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恶性肿瘤预测的准确性,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该解决方案利用训练好的恶性肿瘤增强筛查模型,将血常规、血生化检测指标和人脸图像特征共同作为筛查模型的输入,以期得到恶性肿瘤患病预测值。然而,血常规和血生化这两种常见的生化检测项目各包含了几十个检测指标。但是,说明书中并未记载具体哪些指标是与肿瘤预测准确度相关的关键指标,或者是参考了所有指标、对各指标赋予不同权重进行预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无法确定哪些指标能够用于判断恶性肿瘤。同时,基于目前的科学研究,除了面部皮肤癌等少数几种肿瘤外,人脸特征与罹患恶性肿瘤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尚不确定,说明书中也未记载或者证明“判断的依据因素”与“判断的结果”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此外,说明书中也没有提供任何验证数据证明采用该解决方案识别多种恶性肿瘤的准确率比采用肿瘤标志物识别的准确率更高,或者明显高于随机判断恶性肿瘤患病概率的准确率水平。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仅根据说明书公开的内容,无法确定本申请的解决方案可以解决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因此,发明专利申请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未被充分公开,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

  八、关于新增第二部分第九章第7节

  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新增第7节,内容如下:

  7.包含比特流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相关规定

  在流媒体、通信系统、计算机系统等应用领域中,各种类型的数据一般以比特流的形式生成、存储、传输等。本节旨在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包含比特流的发明专利申请保护客体的审查以及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作出具体规定。

  7.1保护客体的审查

  7.1.1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审查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的主题仅仅涉及一种单纯的比特流,则该权利要求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种比特流,其特征在于,包括语法元素A、语法元素B、……”。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除其主题名称之外、对其进行限定的全部内容仅仅涉及单纯的比特流,则该权利要求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例如,“一种生成比特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比特流包括语法元素A、语法元素B、……”。

  7.1.2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审查

  在数字视频编解码的技术领域,通常视频数据通过视频编码方法生成比特流,比特流通过视频解码方法生成视频数据。如果一种生成比特流的特定视频编码方法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述的技术方案,则由该特定视频编码方法所限定的、存储或者传输该比特流的方法以及存储该比特流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能够实现存储或者传输资源的优化配置等,因此,由该特定视频编码方法所限定的存储或者传输方法以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属于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所述的技术方案,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7.2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7.2.1说明书的撰写

  包含由特定视频编码方法生成的比特流的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对该特定视频编码方法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保护主题涉及存储或者传输该比特流的方法以及存储该比特流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说明书还应当作出相应的说明以支持权利要求。

  7.2.2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包含由特定视频编码方法生成的比特流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撰写成存储方法、传输方法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权利要求。这类权利要求一般应当以生成该比特流的特定视频编码方法权利要求为基础,通过引用该特定视频编码方法权利要求、或者包括该特定视频编码方法全部特征的方式撰写。

  【例1】

  一件涉及视频编解码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按下述方式撰写权利要求。

  1.一种视频编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帧划分步骤,……

  ……

  熵编码步骤,……

  2.一种视频编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单元:

  帧划分单元,……

  ……

  熵编码单元,……

  3.一种视频解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熵解码步骤,……

  ……

  帧输出步骤,……

  4.一种视频解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单元:

  熵解码单元,……

  ……

  帧输出单元,……

  5.一种存储比特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执行权利要求1所述视频编码方法生成比特流;以及存储所述比特流。

  6.一种传输比特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执行权利要求1所述视频编码方法生成比特流;以及传输所述比特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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